浪莎股份:公司及实际控制人关于《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函2015-12-02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
关于《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问询函》的回函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因你公司股票交易于2015年11月30日、12月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
的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作为你公司控
股股东,收到你公司《问询函》后,经公司自查和问询实际控制人翁关
荣、翁荣金、翁荣弟,现就问询事宜回函如下:
截止2015年12月1日,除你公司已披露,为维护股市稳定,浪莎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自2015年7月10日起6个月内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持有
你公司股票外,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翁关荣、翁荣金、
翁荣弟不存在涉及你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此函。
实际控制人: 翁关荣___________ 翁荣金__________ 翁荣弟___________
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015 年 12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