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反馈 手机随时随地看行情

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关于战略投资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补充公告2015-12-10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5-055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战略投资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战
略投资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公告》(详见公司公告临 2015-053
号),因公司拟战略投资的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为私募,根据 2015
年 9 月 11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上市公司与私募基金合作投资事
项信息披露业务指引》的通知要求,现将公司战略投资东方汇富杭
州天使基金补充公告如下:
    一、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说明
    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一期是由国内投资机构东方汇富投资
股有限公司和浙江乾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联合组建的天使基金,公
司与东方汇富投资股有限公司、浙江乾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之间无
关联关系和利益关系。
    二、基金的管理模式及利润分配安排方式
    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一期的浙江乾然汇越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投资协议》约定,基金的管理模式,包括管理及决策
机制、各投资人的合作地位和主要权利义务、管理费或业绩报酬及利
润分配安排方式等为:
    1、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为有限合伙管理,其普通合伙人将担
任本合伙企业的管理人,负责本合伙企业的投资管理运营。管理人与
本合伙企业签订《管理协议》,并根据该《管理协议》及适用法律,
负责向本合伙企业提供管理服务,包括对投资目标实施调查、分析、
设计交易结构和谈判,对被投资公司进行监控、管理,提交关于投资
                                 1
退出的建议等。管理人向本合伙企业收取管理费,为避免歧义,管理
人收取管理费后普通合伙人不再重复收取。如管理人违反《管理协议》
的约定,需赔偿由此给本合伙企业造成的损失。
    2、合伙企业的可分配现金应在所有合伙人之间按以下顺序进行
分配:

   (i) 支付合伙人之优先权益:按照各合伙人的优先权益比例支付,
直至各合伙人均 100%收回其优先权益实缴投资本金。

   (ii)   支付合伙人劣后权益:向持有劣后权益的合伙人返还,直至
该合伙人 100%收回其劣后权益投资本金。

   (iii) 支付合伙人优先权益回报:分配的比例为各合伙人的优先权
益比例,直至各合伙人之优先权益投资本金实现每年 8%单利的收益。

   (iv) 支付合伙人劣后权益回报:向持有劣后权益的合伙人返还,
直至该合伙人之劣后权益投资本金自劣后出资缴纳之日后第四年起
开始计算的实现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的
收益(单利)。

   (v)    70/30 分配:合伙企业取得的收入(如有)70%按照各合伙
人持有的优先权益比例分配给各合伙人,30%归于普通合伙人,直至
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分配完毕。引导基金(杭州市高新区)持有的劣
后权益不再参加本项分配。

   (vi) 本合伙企业因处置任何投资项目而取得的可分配现金,除本
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尽快分配,最晚不得晚于本合伙企业收到该等处
置收入之玖拾日内。



                               2
   (vii) 如果在本合伙企业成立起三年内完成上述第(ⅱ)项规定的
合伙人劣后权益支付,且对外投资完成达到实收资本 80%的,则第(ⅳ)
项劣后权益回报无需支付。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战略投资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一期,依据基金的权益
分配,按照各合伙人的优先权益比例支付,公司出资金额 100 万元
所占优先权益比例为 1.43%,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无影
响。
   四、风险提示
   本次公司战略投资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一期,存在募集失败的
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 年 12 月 9 日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