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2016-01-28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6-002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回购交易股份 920
万股,占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2.17%。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价格 17.57
元,最低履约价格 15.23 元。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
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
式回购交易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
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
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920 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2.17%,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用于融资担保。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1 月 26 日,回购交易日为
2017 年 1 月 24 日,回购期限为 364 天。该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于
2016 年 1 月 26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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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股票质押登记手续。
2、根据该公司与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协议》,本次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920 万股质押
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
交易预警履约价格 17.57 元,最低履约价格(即质押股份平仓风险价
格)15.23 元。
3、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4149.5355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42.68%。截止 2016 年 1 月 26 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
股份 2301.5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55.46%。
二、相关风险提示和平仓风险化解
该公司于 2015 年 7 月 1 日将其所持本公司 767.50 万股股份质押
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 2015 年 7 月 3 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回购交易日为 2016 年 6 月 30 日。
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1687.50 万股质押
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占其持有本公司
股份总数的 40.67%,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17.36%。
1、资金偿还安排。本次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920
万股质押给东方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目的为
融资借款担保,回购交易日到期,以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并解除质
押。
2、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保障比例 150%,最低履约
保障比例为 130%,可提取履约保障比例 400%,允许最早购回时间 2016
年 4 月 26 日。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存在质押股份被强制平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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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但是不会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发生平仓风险化解措施安排。目前
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2301.50 万股,剩余 1848.0355 万股处
于无质押状态,发生平仓预警,风险化解补救措施:一是追加质押股
份数量或提前购回;二是补缴保证金或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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