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2016-04-26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6-008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3 日在浪莎三期浪莎
内衣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于 2016
年 4 月 12 日以微信和电子邮件形式书面通知公司董事、监事、总经
理、副总经理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
翁荣金主持。会议应到董事 5 名、实到董事 5 名。公司监事会 3 名监
事及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合法有效。经
出席会议 5 名董事审议,现将会议审议通过事项公告以下:
一、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工作报
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独立董事 2015
年度述职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述职报告全文,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三、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
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摘要》,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
四、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5 年度财务
决算报告》,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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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董事会声明: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
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
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
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
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
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
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
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
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
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
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完整严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
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
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
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
保证了公司的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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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认为: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
公司 2015 年度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六、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5 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 度 经 营 成 果 审 计 , 2015 年 1-12 月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20,683,148.98 元。
截 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9,163,892.32 元,母公司未分配为-60,852,926.78 元。因年度亏损
和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及母公司未分配均为负,依照《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董事会拟提出 2015 年度分配政策为: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
分配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独立董事独立意见:认为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出审议的 2015 年
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相关政策要求以及公司实际。
七、3 票同意,2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浪莎内衣 2015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告
“临 2016-010”号。
八、3 票同意,2 票回避,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
于浪莎内衣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细内容详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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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 年 4 月 26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临时公
告“临 2016-010”号。
九、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年审会计师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往来的专项审核说明的
议案》。
2015 年公司不存在大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上市公司资金行为,
不存在上市公司为大股东及其他法人违规提供担保的行为。董事会
同意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
的《关于浪莎股份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专项说明报
告》。专项审核说明报告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公告。
十、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2015 年度履职情况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工作
总结》。履职情况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 2015 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全文
详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司公告。
十一、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财
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
(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财务审计机
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决定
其报酬。
十二、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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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6 年内
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16 年内控审计机构,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
会计师的内控审计工作质量决定其报酬。
十三、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不超过 1.5 亿元用于购买理财产品及投资产品的议案》。
详细内容请见 2016 年 4 月 26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公司临时公告“临 2016-011”号。
以上第一、二、三、四、六、九、十一、十二、十三,共计 9 项
审议通过事项待提交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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