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关于201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2016-04-26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6-01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暨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审议时相关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无需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符合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6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预计日
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公司两名关联董事均回避表决。
2.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15年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真实
有效,遵循了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
合理, 符合公允性的定价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
形,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
案》无异议。预计关联交易标的按市场原则定价,符合公司实际,未
对中小投资者造成损害。对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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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无异议。董事会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公
司两名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根据公司《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
公司2015年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额和2015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
超过董事会审议范围,《关于公司2015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
《关于公司201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不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二)公司 2015 年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1、报告期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根据四川华信(集团)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
2015 年 1 月至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浪莎内衣”)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浪莎针
织”)和义乌宏光针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光针织”)共计发生日
常关联交易金额为 1257.07 万元,为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数的
81.89%。其中:
(1)向关联方浪莎针织购买产品用于电视购物促销,实际发生关
联交易金额 0 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200 万元的 0%。
(2)向关联方浪莎针织及宏光针织销售外贸产品(内衣产品),
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468.27 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450 万元
的 104.06%。
(3)与关联方浪莎针织之间发生的内衣产品销售(浪莎针织在武
警后勤部物资采购站等部门中标的内衣产品委托加工),发生关联交
易金额 785.09 万元(合含税合同金额为 918.56 万元),为预计关联
交易金额的 100%。
(4)向关联方浪莎针织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电商组
合配套销售),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3.71 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
100 万元的 1.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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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期后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预计 2015 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事项,浪莎内衣于 2015 年 10 月 23 日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
勤部中标夏袜产品合同金额 618.67 万元(含税)的军用夏袜,向关
联方浪莎针织购买袜子产品合同交付日期延续到 2016 年 3 月 31 日前
完成,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前已完成。向关联方浪莎针织购买军用夏袜
产品,实际发生关联交易金额 528.78 万元(合含税合同金额为 618.67
万元),为预计关联交易金额的 100%。
(三)公司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1、关联交易概述。本次预计 2016 年日常关联交易是指浪莎内衣
与关联方浪莎针织和宏光针织之间分别发生购买产品(袜子产品)、
染色加工和销售外贸产品(内衣产品)等事项。本事项表决时公司两
名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公司两名独立董事对 2016 年预计日常关联
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
2、关联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总标的不超过 2000 万元,其中:
①向关联方浪莎针织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电商组合
配套销售)不超过 100 万元;
②电视购物促销,内衣产品组合配套销售,向浪莎针织购买产品
(袜品)不超过 100 万元;
③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为浪莎内衣提供染色加工服务不超
过 300 万元;
④向浪莎针织及宏光针织销售外贸产品(内衣产品)不超过人民
币 1500 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浪莎内衣,公司注册资本:1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翁
荣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
四海大道浪莎工业园三期,主营业务范围:针织内衣、针织面料制造
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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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浪莎针织,为相同实质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注册资本:
1.594 亿元、法定代表人:翁荣金,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
地:浙江省义乌市经发大道 308 号,主营业务范围:袜子及服装领带、
医用卫生材料及敷料、棉制品、包纱等的生产与销售。
(三)宏光针织,为相同实质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公司注册资
本:1861.80 万元、法定代表人:翁晓锋,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人独资),注册地:浙江省义乌市经济开发区四海大道浪莎工业
园三期,主营业务范围:针织品制造、销售、家用电器、日用百货、
服装、皮革制品等批发、零售。
三、定价依据和定价政策
公司各项交易的定价依据和政策按照市场原则定价。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交易的目的。以上各项日常关联交易均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所必需,并根据市场公允价格开展交易。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
守了自愿平等、诚实可信的市场经济原则,交易没有损害公司利益和
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公司与各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长期
以来保证了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关联交易
行为遵循了市场公允原则,未侵占任何一方利益,不会对公司未来的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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