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2016-08-09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6-03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回购交易股份 90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21.69%。
本次公司控股股东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价格 18.89
元,最低履约价格 16.67 元。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8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
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
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情
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其所持本公司 900 万股股份,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总
数的 21.69%,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
购交易,用于融资担保。初始交易日为 2016 年 8 月 5 日,回购交易
日为 2017 年 3 月 3 日,回购期限为 210 天。该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
易约定年化购回利率为 6.5%。该项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于 2016 年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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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 5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票质
押登记手续。
2、根据该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海国泰君安证
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议》(三方),本
次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900 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预警履
约价格 18.89 元,最低履约价格(即质押股份平仓风险价格)16.67
元。
3、三方协议特别约定事项: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在购回交
易日之前,本公司 2016 年度预计盈利,交易期限续期 17 个月,即购
回交易日期限顺延至 2018 年 8 月 3 日。
4、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4149.5355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42.68%。截止 2016 年 8 月 8 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
份 278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67%。
二、相关风险提示和平仓风险化解
1、资金偿还安排。本次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900
万股质押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目
的为融资借款担保,回购交易日到期,以该公司自有资金偿还,并解
除质押。
2、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预警履约保障比例 170%,最低履约
保障比例为 150%。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存在质押股份被强制平
仓的风险,但是不会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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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发生平仓风险化解措施安排。目前
该公司已累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2780 万股,剩余 1369.5355 万股处于
无质押状态,发生平仓预警,风险化解补救措施:一是追加质押股份
数量或提前购回;二是补缴保证金或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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