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2016-12-14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6-043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增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股东增持计划安排,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增持不低于10万股,不
高于2000万股。
● 本次股东增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二)股东已持有股份的数量4,861,94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5.00%。
(三)股东增减持计划安排: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未来 12 个月
内,拟继续增持浪莎股份,增持浪莎股份不低于 10 万股,不高于 2000
万股。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对中国证
券市场持乐观态度,看好浪莎股份长期表现。
(二)本次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拟增持股份的浪莎股份为普通
股 A 股。
(三)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数量或金额。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未
来 12 个月内,拟继续增持浪莎股份,增持浪莎股份不低于 10 万股,
不高于 2000 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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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本次拟增持股份的资金安排。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银行
贷款等。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增持计划可能面临以下不确定性风
险:
1、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增持计划披露的价格区间,导致增持
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2、增持股份所需资金未能到位,导致增持计划无法实施的风险。
四、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
(一)增持计划实施完毕或增持期限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西
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将履行发布增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义务,披露
增持数量、金额、比例及本次增持后的实际持股比例。
(二)增持期限届满仍未实施增持或未达到计划最低增持额的,
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将履行公告义务。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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