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莎股份: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2016-12-29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6-05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持有本公司股份 650
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15.66%。
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
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将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
的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
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进行股票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质押的具体情况
1、该公司将持有公司股份 650 万股分两笔 325 万股和 325 万股
质押给浙江绍兴瑞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支行,用于质押
借款担保,并于 2016 年 12 月 2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质押登记手续。该项股权质押期限自 2016 年 12
月 28 日质押登记日起,至该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分公司办理解除质押为止,期限为 36 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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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 4149.5355 万股,占本公司股份
总数的 42.68%。截止公告日,该公司已累计质押(含质押式回购交
易股票 900 万股)本公司股份 4000 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
的 96.40%。
二、相关风险提示和平仓风险化解
该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将其所持本公司 900.00 万股股份质押
给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详见 2016 年 8 月 9 日公司在上海证
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回购交易日为 2017 年 3 月 3 日。
目前,该公司已累计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4000 万股进行了
质押,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96.40%,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
41.14%。
1、资金偿还安排。本次该公司将其持有本公司非限售流通股 650
万股进行股票质押目的为融资借款担保,质押到期,以该公司自有资
金偿还,并解除质押。
2、本次股票质押不存在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
3、本次股票质押发生平仓风险化解措施安排。目前该公司已累
计质押本公司股份 4000 万股,剩余 149.5355 万股处于无质押状态。
发生平仓预警,风险化解补救措施:一是该公司资信状况良好,具备
资金偿还能力;二是追加质押股份或提前还款。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12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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