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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2017-02-22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 2017-003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属于增持公司股份达到5%,累计增持达到15%,未触及要约

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1、本次公司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西藏巨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拉萨市金珠西路 158 号阳光新城 B 区 6 单元 1-2 号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成立时间:2016 年 08 月 05 日
    法定代表人:李磊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营业执照注册号码:91540091MA6T1FEG0Y
    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计算机网络
工程;商务贸易咨询;企业管理咨询(不含金融、证券、保险业务);
展览展示服务;公关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市场调研;企业财务咨询
服务(依法需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该项目)
    经营期限:长期
    股东结构:北京巨浪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资控股西藏巨浪科
技有限公司。北京巨浪时代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控股股东为:延安市巨
浪商贸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沈仲敏。
    2、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自2017年1月16日至2017年2月21日通过
                                 1
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买入公司股票后,累计共计持有公
司股份14,582,675股,累计占公司总股本的15.00%。信息披露义务人
在本次权益变动前持有浪莎股份9,721,766股,占浪莎股份总股本的
10.00%(详见2017年1月1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上公告)。
   3、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浪莎股份5%以
上的发行在外的股份。除此之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
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
情况。
    4、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达到法定信
息披露要求,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二、所涉及后续事项
    1、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入公司股票目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属
于财务投资,无意通过股份增持获得浪莎股份的实际控制权。
   2、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增持行为是在2016年12月14日已披露的
增持计划内增持,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增持
浪莎股份,增持浪莎股份不低于10万股,不高于2000万股”。原增持
计划没有改变。
    除以上外,因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二级市场买入公司股票,达
到法定信息披露要求,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的
情形,无所涉及事项的后续安排。
    三、公告文件
    浪莎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7 年 2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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