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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浪莎股份:浪莎股份202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21-05-14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证券代码:600137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浪莎股份




     2021.05.21
                     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及目录
(1)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4


(2)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 . 13


(3)审议《2020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17


(4)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3


(5)审议《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4


(6)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32


(7)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的议案》 ……………………………….….. .…33


(8)审议《关于续聘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34


(9)选举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仲伟………………………………….....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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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安排
    一、召开时间:2021 年 5 月 21 日(星期五)上午 10:00 时
    二、召开地点:浙江省义乌市四海大道浪莎三期浪莎内衣有限
公司 3 楼会议厅
    三、会议主持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翁荣弟
    四、会议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议程
    ①、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董事长翁荣弟报告)
    ②、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监事会主席陈筱斐报告)
    ③、审议《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独立董事和何斌辉报告)
    ④、审议《2020 年年度报告》及《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董事会秘书马
 中明宣读)
    ⑤、审议《2020 年财务决算报告》(财务负责人周宗琴报告)
    ⑥、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翁晓锋宣
 读)
    ⑦、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独立董事赵克薇宣读)
    ⑧、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公司 2021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翁晓菲宣读)
    ⑨、关于拟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仲伟相关事项(董事金洲斌介绍)
    六、会议点票、监票
    会议点票人:周宗琴    会议监票人:龚群杰
    七、会议记录:马中明
    八、会议股东登记:马中明
    九、见证律师:浙江星耀律师事务所律师金尊阳、杨国良。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21 年 5 月 21 日



                                  3
议案一: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浪莎股份董事会工作报告
                             董事长:翁荣弟

                       (2021 年 5 月 21 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今天我们浪莎股份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在这里隆重召开了。本
次大会是经 2021 年 4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召开,会议通知刊登于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这次会议的主要议题是: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述职报告、2020 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
报告、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共计 8 项议题以
及补选罗仲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事项。我代表公司董事
会预祝大会取得圆满成功!
    下面,我代表第十届董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的题目《把
握大势 化疫为机 开源节流 降本增效》,请大会审议。
                       2020 年工作回顾
    过去的 2020 年,面对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
环境,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责。把握大势,化疫
为机,凝聚主业,优化布局,在疫情下,实现公司收入和利润逆势
增长。2020 年公司完成营业总收入 3.47 亿元,比 2019 年增长 4.67%,
实现净利润 1775.66 万元,比 2019 年增长 12.11%。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96 亿元,净资产 5.12 亿元,每股净资产 5.27 元。
     2020 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经济和民生都受到严重冲击,
也对服装内衣行业发展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后疫情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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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和挑战。机遇来源于消费升级步伐加快,
行业整合力度加大,企业品牌优势在市场竞争中正逐步呈现;挑战
是行业竞争依然异常激烈,渠道多样化,企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
素增多。2020 年面临疫情时期日益常态化的新格局,公司全年开展
的主要工作如下:
    一、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
    1、2020年随着我国疫情防控取得良好成效,国家各项优惠扶
持政策的落地,以及国内社会经济和消费市场逐步恢复增长,为企
业全年发展走出困境提供了机遇。疫情之下,公司强化了主营业务
的生产经营管理,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积极落实各事业
部目标责任制和全员绩效指标考核,有效控制安全生产、销售回款
风险。丰富完善线上销售渠道体系,扩大公司产品影响力。全年通
过电子商务、直播及直播带货等零售工具,开辟新的销售渠道,提
升了“浪莎内衣”品牌影响力。
    2、严格流程把控,巩固产品质量。继续坚持顾客第一,流程
优化,加强相互协作,完善服务营销前线的能力体系。研发部、技
术中心、供应链和品牌部等公司后台和支持部门进一步增强了顾客
意识,在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贯彻以消费者为中心的运营宗旨,通
过工作改进和创新,讲好品牌故事,为消费者追求高品质生活,带
来社交满足感,以及美感和时尚感。
    3、适应创新商业模式发展,就是产品价值实现路劲的创新,
进而适应创新需求。伴随社交电商、直播电商、小程序及其他短视
频平台的强势兴起,线上市场流量的走向一分为多,拓宽了传统线
上零售的维度。2020年公司线上销售继续超过线下销售,线上销售
占比达到61.43%。
    4、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加强对新材料、新面料的研发和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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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创新产品,使公司产品功能更具舒适性和保健性。
    二、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规范运作
水平
    2020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运作,对定期报告、关联交易等涉
及公司经营的一些重大事项进行了科学决策。在董事会的领导下,
公司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对待所有股东,不存在侵犯中小
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治理情况与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各项要求不存
在差异。
    三、把握大势,开源节流,降本增效
    公司董事会积极推动内部控制体系建设,指导公司实施内控自
查工作,不断梳理和优化流程,积极夯实制度和流程基础,加强对
所属公司的风险控制垂直管理。增强对全资子公司管理、监督、支
持力度,不断加强事前、事中风险管控及综合审计、专项审计等事
后审计监督手段,全面管控了经营风险。面临后疫情时期日益常态
化的新格局,公司把握消费市场出现持续复苏的良好势头,开源节
流,降本增效,实现全年收入利润双增长。
    四、规范披露,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2020 年公司不断增强对信息披露事项的判断和把握能力,严格
把控信息披露关,全力提高上市公司透明度和信息披露质量,圆满
完成了 2020 年度公司信息披露工作。全年公司共披露 16 份临时公
告,并按时完成 2020 年各期定期报告的编制、披露。公司信息披
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和经营成
果。
    五、继续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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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
     公司董事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
所在四川辖区举办“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同时充分借助上证 e
互动平台、公司邮箱及设立的咨询电话等多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沟
通、交流,并切实做好未公开信息的保密工作。积极维系与媒体的
良好公共关系,有序组织媒体关系工作,维护公司资本市场形象。
         2020 年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及召开会议情况
       一、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决议情况
       2020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积极开
展工作,全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 2019 年相比,分别下降
34.07%、24.85%。同时,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未超出董事会审议
批准的预计额度。2020 年公司把握大势,化疫为机,凝聚主业,优
化布局,在疫情下,实现公司收入和利润逆势增长。
       二、规范运作、做好董事会日常工作
       2020 年公司董事会做到疫情防控和生产经营两手抓的同时,
做到了日常工作规范运作。召开会议无论是现场会议或者通讯表决
会议,按要求提前通知全体董事和列席会议的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议事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程序
审议、表决各项议案,形成决议,由参加会议的董事签字认可。2020
年公司共召开了 3 次董事会会议(含 1 次临时会议),会议决议事
项按要求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进行披露,确保公
司重大事项及相关需要公告事项真实、准确、完整、及时进行了披
露。
                       2021 年主要工作
     2020 年全球性的疫情,打乱了人们的生活,改变了经济的走向,
重组了世界格局。2021 年随着国内经济运行持续恢复增长,预计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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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费市场将在内循环需求强力拉动之下,出现持续复苏的良好势头。
2021 年要继续挖掘公司经营潜力,积极探索品牌创新商业模式,做
好渠道结构调整。从战略、品牌、财务等价值贡献维度,进一步平
衡和清晰渠道经营策略,通过结构性优化,促进公司经营的可持续
性和健康发展。董事会提出 2021 年公司的工作要点:
     一、提高内部管理水平,推进企业不断发展
     2021年公司要继续通过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提高运营效
率,严格考核机制,明确公司各事业部和管理岗位人员的责任和权
益,强化管理,立足内衣品牌建设,实现公司品牌经营型企业转型
再升级。一是加强全渠道营销网略的优化建设以及门店的稳步扩
张,在巩固直营门店销售的同时,通过强化货品、零售等赋能支持,
帮助加盟商提升盈利水平,实现门店数量和零售规模的增长。二是
继续做好线上渠道销售。线上零售销售是需求端改革后,消费品市
场未来发展的趋势。三是公司要在整合、优化、提升销售渠道,集
中优势资源在产品展示、卖场布局等方面进行更加规范化、制度化
管理,使“浪莎内衣”的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二、注重创新和协调发展的企业格局,强化创新和协调发展意
识
     要始终如一按照浪莎内衣品牌第一、质量第一、市场第一的目
标,强化品牌建设,全面提升浪莎内衣品牌的知名度、美誉度、影
响力。一是通过电子商务、直播等零售工具,实现公司产品线上线
下融合发展,为消费者提供更多优质消费体验。二是积极探索品牌
创新商业模式,做好渠道品牌经营工作,充分发挥“浪莎品牌”效
应成为移动电商发展的主要动力。三是提升浪莎内衣品牌影响力,
继续通过联营方式、合作方式、输出方式等与供应商、客户合作,
利用浪莎品牌,开发内衣延伸产品,增加公司产品品种,提高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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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加值,继续扩大公司产品销售量。
    三、做好新产品研发工作,增强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
    1、强调以自主研发作为技术进步驱动力,通过产品生产工艺
的持续改进、新产品的不断开发,提高浪莎内衣产品舒适度和功能
性,降低生产损耗率,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竞争力。
    2、继续利用企业外部科研机构的研究力量,加强校企、院企
合作,充分发挥外部研究机构在前沿技术开发上的实力,将其迅速
转化为公司可利用的生产力。并在技术合作过程中,进一步促进公
司自主创新能力的培养和加强。公司继续专注产品深度研发及科技
创新,培养科研人才梯队,使公司在未来发展过程中更具市场竞争
力和创造力。
            董事会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分析
    2021年公司面临的行业竞争格局和发展趋势与2020年比较,改
善偏好。具体表现如下:
    1、内衣行业总体发展趋势。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开
局之年,随着国内经济运行继续恢复增长,内循环拉动消费市场不
断增长,预计纺织服装行业将呈现新的发展态势和特点。中国内衣
产业起步较晚,行业集中度相对分散。随着中国人均收入的增长和
国人的内衣消费观点的开放,内衣消费逐渐趋于时尚化、个性化以
及多元化,中国居民对内衣消费的需求量也逐渐提升,内衣市场的
销售收入也随之上升。依据《中国内衣市场监测大数据报告》,2020
年全国内衣产品销售总额达到近5000亿元。
    2、纺织内衣行业不仅属于完全的竞争市场,而且也是典型的
买方市场,行业市场竞争将进一步持续加剧。
    3、纺织内衣行业现状是劳动密集,行业技术门槛、行业壁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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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较低,加之产品附加值偏低,日益激烈的竞争市场,持续增长的劳
动力成本,挤压行业企业利润空间。
    4、为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纺织
服装企业追求产品的时尚、简单、极致,创造和提供更多高品质、
高颜值、高性价值产品服务已势在必然。
    5、消费者对“浪莎内衣”产品品牌认知度和忠诚度的提高,
以及公司在产品质量、品牌文化、研发力度、工艺技术、管理服务
和市场营销等方面的投入不断加大,提升公司在同行业中处于不利
的竞争格局。
    二、公司发展战略
    2021 年公司发展战略:聚集产品,以品牌经营为核心,大力发
展“浪莎内衣”系列产品,强化“浪莎内衣”品牌建设,从产品、
渠道、服务、管理以及终端形象等方面推进浪莎品牌提升,通过品
牌形象和影响力的提升推动产品销售,增强企业增收盈利能力,形
成品牌资产与业绩同步增强的良性发展态势。
    三、2021 年经营计划和费用控制计划
    1、2021 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计划在 2020 年基础上有增长,
增长计划 10%。
    2、优化管理机制,提升管理效率。加大研发投入和强化营销
的同时合理控制全年费用的增长。全年费用增长控制范围:与 2020
年基本持平。
    四、2021 年公司可能面对的风险分析
    2021 年公司面临风险挑战和 2020 年相比,机遇大于挑战。具
体表现如下:
    1、后疫情时代日益常态化的新格局,公司面临着诸多发展机
遇和挑战。机遇来源于消费升级步伐加快,纺织内衣行业整合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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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大,企业品牌优势逐步呈现;挑战是行业竞争依然异常激烈,渠
道多样化,企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素增多。
    2、市场的风险。随着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
发展阶段,为满足人们对美好生活向往,顺应消费需求新变化,纺
织服装企业追求产品的时尚、简单、极致,创造和提供更多高品质、
高颜值、高性价值产品服务已势在必然。公司的经营理念能否跟得
上日新月异的市场形式,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
    3、成本波动的风险。欧美部分西方国家对我国及人权进行抹
黑造谣并发起抵制新疆棉花的行为,势必会造成棉花期货价格波
动。影响企业原料采购价格,企业成本控制存在不确定性的风险。
    4、行业竞争不规范的风险。纺织服装的内衣子行业不仅是一
个完全竞争的行业,而且存在无序竞争的问题。由于行业技术门槛、
行业壁垒较低,生产企业众多,且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产品档次
和质量较低、营销能力和产品开发能力有限,低水平重复建设严重,
低档产品生产能力过剩。为了维持生存和发展,许多中小企业抄袭、
模仿名牌企业和市场流行的产品设计,并采取让价不让市场的方
式,这些不规范行为在加剧行业内市场竞争的同时,影响了行业整
体水平的提高。公司将继续面临行业竞争不规范的风险。
    5、行业产能过剩的风险。国内从事纺织服装内衣生产的企业
较多,规模以上企业数量呈不断增长趋势,初级产品生产能力严重
过剩。大量的中小企业甚至个人投资者进入该行业,致使行业集中
度较低。加大资金投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技术含量,降低单位
产品成本是增强企业竞争力的重要条件。
    6、产品销售季节性波动的风险。公司主打产品为保暖内衣和
男女时尚内衣,产品销售具有较强的季节性。若因季节性原材料价
格波动和气候变化的影响,可能出现品牌滞销状况,从而导致销售


                            11
下降、库存增加。
    7、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不高的风险。国内内衣企业大
多单纯依靠劳动力资源,以低成本和数量取胜,来实现外延式扩张。
与欧美日等发达国家内衣企业相比,国内内衣企业在产品与技术创
新能力方面明显不足,核心竞争力尚难提高,国际竞争力整体不强。
近年来公司不断增加研发投入,企业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得
到不断提高,尽力克服技术创新能力与核心竞争力不高,制约企业
发展的问题。
    2021年是中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建设数字浙江攻
坚之年。我们要充分认识经济形势和市场环境所带来的影响,化疫
为机,以数字赋能助推企业发展,以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迎接建
党100周年。
   谢谢大家!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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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议案二: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


             浪莎股份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主席      陈筱斐
                       (2021 年 5 月 21 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下面,我代表第十届监事会向大会作工作报告,报告共分三部
分请大会审议。
                     2020 年监事会工作情况
    一、公司监事会在 2020 年度本着维护股东利益的原则,依照
《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忠实履行了公司章
程赋予的监督职责。首先,监事会全年召开监事会会议 3 次(含 1
次监事会临时会议),监事会成员列席董事会会议 2 次和参加公司
重要的有关工作会议,了解董事会的重大决策和公司有关工作所采
取的重大措施,并提出监事会的建议和意见。其次,监事会认真履
行对公司财务报告的审查职责,收集检查公司财务报表,审查其合
规合法性;审查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第三,监事会通过公
司内部审计,对有关财务收支活动情况实施监督,切实维护公司和
股东的利益。第四,监事会对公司提交股东大会批准的年度财务报
告、利润分配预案等进行了审议。
    二、监事会召开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0 年度监事会共召
开了 2 次监事会议和 1 次临时会议:
   (一)2020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
    1、《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摘要》。
    2、《监事会对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3、《监事会工作报告》。
    4、《关于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现金分红 1000 万元人民币的议

                                 13
案》。
    5、《关于 2019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关于确认公司监事会成员和职工监事 2019 年度薪酬的议
案》。
    7、《公司 2020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0 年第一季
度报告正文》。
   (二)2020 年 8 月 23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半年度报
告摘要》。
   (三)2020 年 10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及《公司 2020 年第
三季度报告正文》。
                        监事会的独立意见
    一、监事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的独立意见:2020 年度公司运
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相关规定,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得到进一步
完善内控机制运行良好。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
的行为。
    二、监事会对检查公司财务情况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四川华
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 2020 年
度审计报告进行了审阅,认为审计报告和公司 2020 年度报告真实、
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0 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三、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独立意见
    1、监事会通过检查公司年度报告及审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财务审计报告,未发现公司财务违规现
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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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3、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了公
司 2020 年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4、2020 年年度报告在规定时间披露前,未发现与年度报告编
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四、监事会关于全资子公司本次向母公司现金分红 1000 万元
人民币的合规审核意见。因母公司(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为控股型公司,无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利润分配资金来源于子公司
分红。依据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股东会决议,报告期内 2020 年 7
月 30 日全资子公司浪莎内衣向母公司分红 100 万元,本次董事会
再次同意浪莎内衣向母公司现金分红 1000 万元,即全年累计向母
公司现金分红 1100 万元,会议同意董事会本次分红意见。
    五、监事会对公司 2020 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审议的独立意见: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成果审计,2020 年 1-1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17,756,596.02
元 , 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 公 司 合 并 报 表 未 分 配 利 润 为
58,584,014.79 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 1100 万元,母公
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后,可供股
东分配利润为 9,250,593.10 元。监事会同意董事会提出的 2020 年
度分配政策,即,2020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六、监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合规审核意见:2017年7月5日,
财政部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
通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
日起施行。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15
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本报告期期初留存
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的要求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
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
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
的情况。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监事会 2021 年主要工作
    2021年公司监事会将继续按照《公司法》、新修订的《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章程》、《浪莎股
份监事会议事规则》等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督促公司
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依法合规运作,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2021年工作要点:
    1、加强监事会自身建设和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提高监
督水平和质量。
    2、坚持以财务监督为核心,通过审阅财务报告、定期报告等,
加强对公司的财务运作、财务信息披露情况的监督。
    3、监督公司规范运作,督促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重
点关注公司经营授信、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情况,保证公司合规
经营。
    4、与管理层保持及时沟通,监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履行职责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和报告。
    5、同意董事会题为《把握大势 化疫为机 开源节流 降本增效》
的工作报告内容。
    谢谢大家!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16
议案三:审议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 2020 年度述职报告
                独立董事:李有星 何斌辉 赵克薇
                      (2021 年 5 月 21 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上午好! 作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浪莎股份”)独立董事, 2020 年度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证
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
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公司章程》及《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履行职责,及时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发展情况。按时出席董事会各次会议和年度
股东大会并对董事会的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切实发挥了独立董
事的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及投资者的
合法权益。现将我们 2020 年度履职情况述职如下:
    一、基本情况
    独立董事李有星: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被选
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 2022 年 6 月 4 日止。2010
年 4 月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公司法律专业
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何斌辉: 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被
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 2022 年 6 月 4 日止。
2008 年 9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任职公司经济、
证券专业独立董事,不存在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独立董事赵克薇: 2019 年 6 月 5 日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被
选举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至 2022 年 6 月 4 日止。


                                17
2012 年 4 月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十九期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曾任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不存在
影响任职独立性的情形。
     二、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1、参加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出席情况
          参加股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
 独立董                       亲自出                 委托出席
          东会次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缺席次数   次未亲自参
 事姓名                       席次数                   次数
           数       次数                    数                                加会议

 李有星     1         3         3           1             0        0           否

 何斌辉     1         3         3           1             0        0           否

 赵克薇     1         3         3           1             0        0           否

    2、 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独立董事提出异议
   独立董事姓名                                 异议的内容             备注
                     的重大事项内容
                                                                各次董事会审议议
      李有星               不适用                不适用
                                                                案均投赞成票
                                                                各次董事会审议议
     何斌辉                不适用                不适用
                                                                案均投赞成票
                                                                各次董事会审议议
     赵克薇                不适用                不适用
                                                                案均投赞成票

     3、2020 年度凡须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公司做到了
提前提供相关资料,并及时与我们沟通,介绍具体情况。公司董事
会秘书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我们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配合,协助
了我们更好的履行工作职责。2020 年度我们根据各自的专业优势发
表自己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20 年年度报
告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浪莎股份独立董事年报工作规则》,
我们勤勉尽责,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首先,以微信
语音方式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向我们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

                                       18
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其次,认真审查了财务负责人在为
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以下简称“年审注册会计师”)进
场审计前向我们书面提交的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它相关资料。
第三,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 2021 年 4 月 25 日
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年报前,2021 年 4 月 15 日公司
董事会秘书已安排我们与年审注册会计师以微信语音形式的沟通
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并认真审阅审计报告初稿。
   (二)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
及上市公司若干问题通知》,在浪莎股份 2020 年度报告中,我们对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发表了
独立意见,认为浪莎股份 2020 年度未发生对外担保事项,2020 年
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关联方之间不存在资金占用情况(关联资金往来
除外),亦未向大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三)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浪莎股份关联交易内部决策规则》,
我们对公司 2020 年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和全年实际发生的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独立意见。我们认为:
    1、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意见:2020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预计 2020 年日常关联交
易事项的议案》(3 名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公司全资子公司浪莎
内衣向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销售产品(浪莎针织购买内衣产品
电商组合配套销售)不超过 1000 万元;电视购物促销,内衣产品
组合配套销售,向浪莎针织购买产品(袜品)不超过 300 万元;关
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为浪莎内衣提供染色加工服务不超过 350 万
元;向关联方上海信中翰投资有限公司区域销售内衣产品不超过
500 万元;向浪莎集团销售美体内衣产品不超过 200 万元。
    经审核,全年预计交易标的按市场原则定价,未对中小投资者


                             19
造成损害,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了充分披露,我们发表了无
异议的独立意见。因预计关联交易总额 2350 万元,未超过董事会
审议范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2、公司 2020 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意见:根据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财务报表的
审计,2010 年 1 月至 12 月,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
司与关联方浪莎针织有限公司、上海信中翰投资有限公司和浪莎控
股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度合计发生关联交易总额 2199.03 万元,为
全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2350 万元的 93.58%。交易按市场定价
和约定合同价执行,没有损害其他股东利益,我们对公司 2020 年
全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无异议。
    (四)关于现金分红政策修订和年度利润分配执行情况的意
见: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指引》及四川监管局《关
于进一步做好现金分红有关工作的通知》(川证监上市[2014]7 号)
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决策程序、
利润分配政策条款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明晰了公司分红政策和利润
分配的决策机制切实维护全体股东权益。
    根据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 度 经 营 成 果 审 计 , 2020 年 1-12 月 公 司 实 现 净 利 润
17,756,596.02 元,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
润为 58,584,014.79 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 1100 万元,
母公司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后,可
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250,593.10 元。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同意董事会提出 2020 年度分配政策:2020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
派发现金 0.8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待提请股东


                                 20
大会审议批准。
   (五)聘任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意见: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和董事会审议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为公司 2020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未提出更换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
提议。
    (六)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公司建立了
《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健全完善,形成了以公
司环境控制制度、业务控制制度、会计系统控制制度、信息系统控
制制度、信息传递控制制度、内部审计控制制度为基础的、完整严
密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体系。上述建立健全完善的各项内部控制制
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公司内部控制重点
活动按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关联交易、重大
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的经营
管理的正常进行,具有合理性、完整性和有效性。我们认为:公司
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
的实际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1、作为浪莎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同意董事会 2020 工作报告
内容,认为:2020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执行了股东大会的决议事项,
积极开展工作,全年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与 2019 年相比,分
别下降 34.07%、24.85%。2020 年公司把握大势,化疫为机,凝聚
主业,优化布局,在疫情下,实现公司收入和利润逆势增长。
    2、2020 年我们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规
定赋予的权利,在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的理解支持下,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本着客观独立原则参与公司重大事项决
策,切实维护了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1
    3、2021 年我们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谨慎、认
真、勤勉、忠实地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
公司发展提供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充分发
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受损害。
    谢谢大家!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22
议案四: 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
       及《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摘要》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公司 2020 年年

度报告摘要》。报告内容详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现提交大会审议。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23
议案五: 审议财务决算报告


       浪莎股份 2020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财务负责人:周宗琴
                      (2021 年 5 月 21 日)

各位股东、各位代表:

    下面,我代表第十届董事会,向大会报告 2020 年度财务决算

情况,报告共分五个部分,请大会审议。

                            一、实现利税

    2020 年受新冠疫情的影响,国内经济和民生都受到严重冲击,

也对服装内衣行业发展产生了全方位、深层次的影响。后疫情时代,

公司面临着诸多发展机遇和挑战。机遇来源于消费升级步伐加快,

行业整合力度加大,企业品牌优势在市场竞争中正逐步呈现;挑战

是行业竞争依然异常激烈,渠道多样化,企业发展面临的不确定因

素增多。面对新冠疫情严重冲击和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环境,公司把

握大势,化疫为机,凝聚主业,优化布局,在疫情下,实现公司收

入和利润逆势增长。2020 年公司完成营业收入 34,653.32 万元,比

上年同期增加 4.67%;实现税金 1,247.59 万元 ,其中:实现增值税

1,027.19 万元,税金及附加 220.40 万元;实现利润总额 1,995.97 万

元,比上年同期 1,804.83 万元增加 191.14 万元;实现净利润 1,775.66

万元,比上年同期 1,583.82 万元增加 191.84 万元。其中:营业利润

1,987.88 万元,利税总额合计 3,243.56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净利润 1,049.63 万元,基本每股收益 0.183 元/股。2020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 69,617.76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增加 0.41%;净资产

51,213.21 万元,每股净资产 5.27 元;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9%。

                                 24
                       二、实现利润增减因素

       2020 年实现利润总额 1,995.97 万元,比上年同期 1,804.83 万元

增加 191.14 万元,其影响利润增减的主要因素是:

    1、营业收入 34,653.32 万元,比上年同期 33,105.64 万元增加

1,547.68 万元,增加幅度 4.67%。

    2、营业成本 30,149.97 万元,比上年同期 27,271.39 万元增加

2,878.58 万元,增加幅度 12.19%。

    3、税金及附加 220.40 万元,比上年同期 253.65 万元减少 33.25

万元,减少幅度 13.11%。

    4、主要期间费用 2,400.72 万元,比上年同期 3,283.58 万元减

少 882.86 万元,减少幅度 26.89%。

    5、其他收益 309.92 万元,比上年同期 51.00 万元增加 258.92

万元,增加幅度为 507.68%。主要系 2020 年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

致。

    6、投资收益 526.06 万元,比上年同期 661.67 万元减少 135.61

万元,减少幅度 20.50%。

    7、信用减值损失 471.59 万元,比上年同期-563.89 万元减少

1035.48 万元,减少幅度为 183.63%。主要系 2020 年应收款款项回

收坏账转回影响所致。

    8、资产减值损失-1,201.91 万元,比上年同期-746.83 万元增加

455.08 万元,增加幅度 60.94%。主要系公司旧货积压影响所致。

    9、资产处置收益 0 万元,比上年同期 0.54 万元减少 0.54 万元,

减少幅度 100%。主要系 2020 年公司无资产处置影响所致。

                                 25
    10、营业外收入 37.34 万元,比上年同期 141.75 万元减少 104.41

万元,减少幅度 73.66%。主要系 2020 年公司收到的与日常经营活

动不相关的政府补助减少所致。

    11、营业外支出 29.26 万元,比上年同期 36.43 万元减少 7.17

万元,减少幅度 19.00%。



                  三、主营业务成本费用分析

     1、销售费用:2020 年支出数 965.82 万元,比上年同期 1,465.02

万元减少 499.20 万元,减少幅度 34.07%。主要系 2020 年公司电视

购物、商超等销售渠道销售大幅下降及 2020 年度公司减少了广告

投放及形象代言人合约到期采用采购肖像使用权替代等影响所致。

    2、管理费用:2020 年支出数 689.05 万元,比上年同期 916.88

万元减少 227.83 万元,减少幅度 24.85%。主要系 2020 年因新冠疫

情影响公司延迟上班及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影响所致。

    2、研发费用:2020 年支出数 974.40 万元,比上年同期 1,095.47

万元减少 121.07 万元,减少幅度 11.05%。

    3、财务费用:2020 年支出数-228.55 万元,比上年同期-193.79

万元减少 34.76 万元,减少幅度 17.94%。主要系 2020 年公司银行

存款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4、工资发放情况:2020 年工资总额计提数 2,092.89 万元,比

上年同期 2,426.32 万元减少计提 333.43 万元;实际发放额 2,091.76

万元,比上年同期 2,290.11 万元减少 198.35 万元。主要系 2020 年

因新冠疫情影响公司延迟上班所致。



                               26
                       四、资产及资金
    资产总额 69,617.76 万元,负债总额 18,404.55 万元,股东权益

51,213.21 万元,其中:未分配利润 5,858.40 万元。
    1、总资产 69,617.76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69,331.17 万元增加
286.59 万元,增加幅度 0.41%。

    (1)货币资金 39,347.64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36,643.44 万元增加
2,704.20 万元,增加幅度 7.38%。
     (2)应收账款 5,389.43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5,762.23 万元减少

372.80 万元,减少幅度 6.47%。
    (3)预付账款 1,245.48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583.50 万元减少
338.02 万元,减少幅度 21.35%。
    (4)其他应收款 257.96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330.88 万元减少
72.92 万元, 减少幅度 22.04%。
    (5)存货 8,200.44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0,191.75 万元减少
1,991.31 万元,减少幅度 19.54%。
    (6) 其他流动资产 1,023.25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161.77 万元
减少 138.52 万元,减少幅度 11.92%。
    (7)长期股权投资 0 万元,同比无变化。
    2020 年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生产经营
基本情况:
    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15,00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翁荣弟,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内衣、针织品、
服装、针织面料制造销售;纱线销售、国际贸易、国内贸易。本公
司投资额 15,000.00 万元,所占权益比例 100%。该公司 2020 年总


                                27
资产 68,207.46 万元, 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34,649.15 万元,净利润
1,893.43 万元,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1,513.63 万元,全年向母公司四

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分红 1,100.00 万元。
    2020 年浙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义乌市蓝也服
饰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义乌市蓝也服饰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2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
金洲斌,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经营范围:内衣、
针织品、服装、针织面料制造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浙

江浪莎内衣有限公司投资额 200.00 万元,所占权益比例 100%。该
公司 2020 年总资产 195.39 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1.06 万元,
净利润 3.13 万元,产生现金流量净额 3.81 万元。
     (8)其他权益工具 100.00 万元,与上年同期末同比无变化。该
期末余额系 2016 年公司战略投资东方汇富杭州天使基金一期私募
项目 100 万元,该资金用途为以有限合伙人的身份出资设立上海德
若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对上海德若盈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的持股比例为 3.01%,由于本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
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经营决策,因此对其不存在
重大影响或者共同控制。
    (9)投资性房地产 200.40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206.16 万元减少
5.76 万元,减少幅度 2.79%。
    (10)固定资产 6,970.27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7,396.76 万元减少
426.49 万元,减少幅度 5.77%。
    (11)在建工程 2,047.31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009.77 万元增加
1,037.54 万元,增加幅度 14.83%,主要系 2020 年公司修建厂房 X4


                                28
工程款增加所致。
   (12)无形资产 3,715.55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3,836.85 万元减少

121.30 万元,减少幅度 3.16%。
   (13)长期待摊费用 70.42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39.96 万元增加
30.46 万元,增加幅度 76.23%。主要系 2020 年新增明星肖像权使用

费所致。
   (14)递延所得税资产 1,049.61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068.10 万
元减少 18.49 万元,减少幅度 1.73%。

    2、总负债 18,404.55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8,921.45 万元减少
516.90 万元,减少幅度 2.73%。
    (1)应付票据 7,137.23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6,297.66 万元增加
839.57 万元,增加幅度 13.33%。
    (2)应付账款 8,375.54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0,923.49 万元减少
2,547.95 万元,减少幅度 23.33%。
    (3)预收款项 0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716.16 万元减少 716.16 万
元,减少幅度 100%。主要系 2020 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预收款项”,2020 年 1 月 1 日
分别调整为“合同负债” 及“其他流动负债”列报。
    (4)合同负债 792.26 万元,上年同期末无余额,主要系 2020 年
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列报项目
“预收款项”,2020 年 1 月 1 日分别调整为“合同负债” 及“其他流
动负债”列报。
    (5)应付职工薪酬 559.65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558.52 万元增加
1.13 万元,增加幅度 0.20%。


                                29
    (6)应交税费 1,189.67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41.82 万元增加
1,047.85 万元,增加幅度 738.84%。主要系 2020 年公司办理延迟缴
税影响所致。
    (7)其他应付款 201.71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185.60 万元增加
16.11 万元,增加幅度 8.68%。
    (8)其他流动负债 103.00 万元,上年同期末无余额,主要系 2020
年公司执行新收入准则,将 2019 年 12 月 31 日资产负债表列报项
目“预收款项”,2020 年 1 月 1 日分别调整为“合同负债” 及“其他
流动负债”列报。
    (9)递延收益 13.08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61.35 万元减少 48.27
万元,减少幅度 78.68%。主要系 2020 年公司摊销 2010 年重点产
业振兴和技术改造(第四批)中央预算内基建支出预算资金(属于与
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46.75 万元,计入其他收益所致。
    (10)递延所得税负债 32.41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36.85 万元减少
4.44 万元,减少幅度 12.04%。期末递延所得税负债系 2018 年公司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8]54 号)第一条之规定:企业在 2018 年 1 月 1
日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
过 500 万元的,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
用扣除而形成。
    3、股东权益合计 51,213.21 万元,比上年同期末 50,409.72 万
元增加 803.49 万元,增加幅度 1.59%。 主要系 2020 年 5 月 22 日
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现 0.10 元
(含税),共支付普通股股利 972.18 万元,以及 2020 年公司实现净
利润 1,775.66 万元转入未分配利润所致。


                               30
                        五、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本期比上
序
                 项    目            2020 年         2019 年     年同期增      2018 年
号
                                                                   减(%)

1     营业收入(万元)                 34,653.32       33,105.64       4.67%     38,758.72

2     利润总额(万元)                  1,995.97        1,804.83      10.59%      3,299.2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3                                     1,775.66        1,583.82      12.11%      2,916.18
      润(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4                                     1,049.63         888.08       18.19%      2,319.37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万元)

5     总资产(万元)                   69,617.76       69,331.17       0.41%     69,666.40

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万元)   51,213.21       50,409.72       1.59%     50,007.28
                                                                 减少0.85 个
7     资产负债率(%)                    26.44%          27.29%                    28.22%
                                                                     百分点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
8                                     3,460.55        2,462.71      40.52%     -2,621.49
      额(万元)
9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183        0.163       12.27%        0.300

1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0.183        0.163       12.27%        0.3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
11                                         0.108        0.091       18.68%        0.239
      每股收益(元/股)
                                                              增加0.33 个
12    净资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3.47%           3.14%                     5.83%
                                                                  百分点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资                                增加0.29 个
13                                      2.05%           1.76%                     4.64%
      产收益率(全面摊薄)(%)                                       百分点
                                                              增加0.34 个
14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3.49%           3.15%                     5.97%
                                                                  百分点
      加权平均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增加0.30 个
15                                      2.07%           1.77%                     4.75%
      后的净资产收益率(%)                                         百分点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
16                                          0.36          0.25      44.00%         -0.27
      量净额(元/股)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
17                                          5.27          5.19       1.54%          5.14
      净资产(元/股)
      调整后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8                                          5.25          5.17       1.55%          5.12
      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谢谢大家!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31
议案六: 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0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四川华

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0 年度经营

成果审计,2020 年 1-12 月公司实现净利润 17,756,596.02 元,截

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未分配利润为 58,584,014.79

元。全资子公司向母公司全年分红 1100 万元,母公司依照《公司

章程》相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 后,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

9,250,593.10 元。依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提出 2020

年度分配政策为:2020 年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0.80 元(含

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 2020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时公司监事会审议无异议。

    现提交大会审议。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32
议案七: 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经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审议确认,董事会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并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根据会计师的具体工作量决定其报酬。

    详细内容请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

易所 http://www.sse.com.cn 网站。

    现提交大会审议。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33
议案八: 审议关于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关于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2021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请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1 年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同意续聘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

 司 2021 年内控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授权董事会根据

 会计师的内控审计工作质量决定其报酬。

     现提交大会审议。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34
议案九:选举(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仲伟


     选举(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罗仲伟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4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罗仲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2021 年 3 月 10 日公司收到独立董事李有星先生的书面辞
 职报告,李有星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及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并进行了公告。鉴于李有星先生辞去公司
 独立董事后,导致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依
 照《公司章程》规定,经公司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会议同意向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请罗仲伟
 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当选
 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罗仲伟先生当选独立董
 事后将接任李有星先生担任的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
 及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与其他独立董
 事任期一致,薪酬也同其他独立董事薪酬一致。候选独立董事罗
 仲伟简历如下:
    罗仲伟,男,1955 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经
济学博士。曾任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
600415)独立董事,长城财富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
司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
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
技术经济学会理事,中国投资协会投资咨询委员会理事,中国企业
联合会管理现代化工作委员会委员,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99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仲伟提名人声明和独立董事候选人罗仲伟
声明请见 2021 年 4 月 27 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现提交大会选举。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 5 月 21 日

                                35
附件 1: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候选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提名人四川浪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罗仲伟为四川浪莎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专长、教育背
景、工作经历、兼任职务等情况。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四川浪莎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提名人认
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四川浪莎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
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被提名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36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
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独立董事候选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浪莎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
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被提名人在四川浪莎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
年。
    六、被提名人具备较丰富的证券法和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经济学博
士。
    本提名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
案及培训工作指引》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
分,本提名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
    特此声明。
                              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盖章)
                                                   2021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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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2: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本人罗仲伟,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提名为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公开
声明,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四川浪莎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已根据《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
指引》及相关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本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
   (一)《公司法》关于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二)《公务员法》关于公务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三)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
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规定;
   (四)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
见》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五)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六)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情形。
    三、本人具备独立性,不属于下列情形:
   (一)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
系(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等;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岳父母、
儿媳女婿、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等);
   (二)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
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直系亲属;
   (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
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的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四)在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
   (五)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
咨询等服务的人员,包括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
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及主要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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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在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
来的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
东单位担任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七)最近一年内曾经具有前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八)其他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具备独立性的情形。
    四、本人无下列不良纪录:
   (一)近三年曾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二)处于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
   (三)近三年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连续两次未出席董事会会议,或者未亲自出
席董事会会议的次数占当年董事会会议次数三分之一以上;
   (五)曾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发表的独立意见明显与事实不符。
    五、包括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
公司数量未超过五家;本人在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
年。
    六、本人具备较丰富的证券和经济学专业知识和经验,为经济学博士。
    本人已经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备案及
培训工作指引》对本人的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核实并确认符合要求。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
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
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
    本人承诺:在担任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
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
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
个人的影响。
    本人承诺:如本人任职后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自
出现该等情形之日起 30 日内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特此声明。

                                               声明人:罗仲伟

                                          2021 年 4 月 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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