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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莎股份:浪莎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工作总结2023-04-25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
规定,现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工作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2022年6月23日2021年度股东大会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
股东会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组成了第十一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何元福(主任
委员)、张轶男及董事金洲斌3名成员组成。
    二、审计委员会2022年履职情况和工作总结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其
他有关规定,积极履行职责。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会议召开情况:2022年度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共召开了2次会议。
    1、2022年2月23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四川华信(集
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年审会计师召开了第一次电话沟
通会,充分听取了公司管理层关于公司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
的进展情况。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了本年度财务报告
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并对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初稿进行了沟
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要求会计师事务所对上市公司会计事项的合理
性要很好地把握,对原则性的问题一定要坚持自己的观点,要依据准
则审计,真实反映公司情况。
    2、2022年4月15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第二次电话沟通会,会计师
事务所就审计工作进度、初步审计结果、资产减值损失等情况向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进行了汇报。在听取了会计师及公司管理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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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主要财务数据的解释说明及相关重大事项的情况说明后,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认为公司 2021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
公司截至 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2021年全年的生产经营
成果,并同意以此财务报表为基础制作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
告摘要。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电话通知,要求其
在约定期限内提交审计报告。
    3、2022年4月23日,会计师事务所完成了所有审计程序,取得了
充分适当的审计依据,并如期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了《审计报
告》、《关于公司2021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往来情况的
专项报告》,公司也以此为基础编制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年度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
的沟通,确定了审计工作计划,并对公司未审财务报表进行了认真审
阅,提出了具体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公司按时完成了2021年度财务报
告的审计工作。审计委员会对2021年度财务报告作出决议提交董事会
审议披露。同时,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还就2022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确认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报告。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


                  何元福(签字):


                  张轶男(签字):


                  金洲斌(签字):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3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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