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2015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04-28
新亿股份(*ST 新亿)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监事: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公
司历次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及广大中小股东权益,
监督、审查公司重大决策和决议的形成、表决,为公司规范运作提供
了有力保障。
一、监事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五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于2015年1月13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本次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补选李勇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4年度财务
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于 2015 年 4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公司 201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01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1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关于前期
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公司 201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15
年第一季度报告及摘要》、《关于计提预计负债和应收账款减值准备的
议案》、《公司 201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3、公司于 2015 年 8 月 28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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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4、公司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审议<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 201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5、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4 日召开了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 201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监事会对 2015 年度公司有关事项的审核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监事会依法对公司运作情况进行监督,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历
次监事会和股东大会,并对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进行了调查。2015
年度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按照股东大会
的决议要求,切实履行了各项决议;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履行
职责和行使职权时勤勉尽责,忠于职守,切实从公司和股东的利益为
出发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行为,也没有损害
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2015 年 11 月 7 日,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2015)塔中民破
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公司破产重整后,监事会及时了解
整个重整工作的进度,认真阅读管理人发布的公告信息;与管理团队
面谈了解重整工作进展情况,了解媒体及舆论关注的一些问题,对公
司《重整计划》执行情况及时进行了解,督促公司按《重整计划》要
求认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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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检查公司财务情况
监事会依法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认为:公司财务制度健全、财务运行稳健、财务状况良好、财务报告
真实。公司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出具的“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15 年度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检查内部控制情况
公司因重整事项无法按照规定时间建立健全内控体系,根据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定期报告工作备忘录 第一号 年度内部控制信
息的编制、审议和披露(2015 年 12 月修订)》第二条(一)的相关
规定,2015 年度公司不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内控鉴
证报告》。
公司监事会严格履行职能,督促公司相关部门尽快完善《内部控
制制度》、健全内部控制体系,按照内部控制流程进行公司经营管理。
4、检查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
按照市场化原则定价,循了公平交易原则,没有发现内幕交易行为,
没有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报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