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独立意见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二六次会议于 2016 年 5 月 21 日通 过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 订。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 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对公司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关 条款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经认真阅读及核查相关资料,我们认为:公司本次经董事会审议 的关于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可以稳定上市公司股权结构, 充分保证上市公司的权益,相关法律法规并未对该条款的修订作出禁 止性规定,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决策效率。 我们同意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并同意将《新疆亿路 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正案》的议案提交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刘名旭、李季鹏 2016 年 6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