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监事会关于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17-04-28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
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会计师事
务所”)对公司 2016 年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加
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告。公司监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审计
意见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董事会对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事项的说明
(一)我公司因破产重组,致使原有业务已剥离,只能利用保留
下来的大宗商品和农牧产品贸易来维持公司经营,在大宗商品采购业
务中大额资金的支付商家选用承兑汇票结算方式,降低资金的成本,
该结算方式是现行经济业务发生过程中一种最能加速企业流动资金
速度周转的方法,就保证程度而言,银行承兑汇票又对企业资金的兑
付增加了一道保险,我公司应收票据有大部分是银行承兑汇票,占票
据总额的 2/3。
(二)按审计要求,我公司向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了相应的采
购合同原件、银行承兑汇票原件、应收账款明细,应收票据盘点表等
资料。
(三)对于大额采购合同,为降低风险,合同中也约定了未能按
期执行合同约定,我公司有权按合同条款收取资金占用费,并已实际
收取。并且,所收取的资金占用费已足额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
金,相关资料也如实提供给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
该资金占用不予确认收入,让我公司与实际缴纳的税金一起在其他往
来科目核算,我公司多次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塔城国税局沟通此业
务,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坚持不确认收入,塔城国税局认为我公司适用
增值税政策准确(财税函 36 号文及附件)。此项事项调整,从我公司
账面中转出收入 40217225.83 元,已缴纳税金 505112.9 及附加税
60613.55 元。
(4)2015 年 12 月 17 日,新亿股份对长期投资的股权进行公开
拍卖(公告编号:2015-158),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豁免手续
至 2016 年 1 月才办理完成。遵照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于 2016 年进行债务豁免处理。该笔债务的豁免是公司经营团队积极
努力,并获得债权人对公司良性发展的认可和支持下取得的,即增强
了公司的营运能力,也为广大投资者争取了利益。在这笔业务中公司
经营团队勤勉尽责,合规操作。
此两项收入的调整导致我公司由当年盈利,转至当年亏损。
(五)就新疆证监局的立案调查,公司多次与监管部门进行沟通
和汇报,积极阐述我们的观点,提供相关证据资料。我们有信心可以
妥善解决,2016 年上半年,按照塔城中院作出的《民事裁定书》【2015】
塔城民破字(第 1-11 号)执行《重整计划》,在管理人的组织下,在
公司的配合下,公司重整计划实质上已经完成。为了改善公司经营管
理,提高盈利能力,建立可持续的产业结构和业务模式,公司管理层
和控股股东开始积极寻找和遴选优质资产,并积极开展项目前期的尽
职调查工作以及商务谈判,取得了一些实质性进展。但由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6)
新民监字第 6 号《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再审案
件通知书》,公司重整工作从法律层面上出现了不确定性,给公司经
营管理带来重大不利影响。一是股票无法复牌,截止目前,股票以及
连续停牌长达一年五个月,是上交所目前停牌最长的公司。二是由于
极少数对《重整计划》不服的投资者向新疆自治区高院申请再审,并
采取了一些不理智行为,公司管理层疲于应对;同时,对公司的声誉
造成了不良影响。三是一些优质资产方,考虑到公司股票停牌及公司
面临的多重压力,暂停了商业谈判,并对业务合作采取了冷淡处理。
且著名的法学家李曙光教授专门就新亿破产重整案件所涉法律
问题,作出过《专项法律事项论证》,证券权威媒体也发表过著名法
学家的专题文章,均认为重整方案合法合理。
(6)为了改善公司的经营情况,增强盈利能力,充分利用公司
保留的农业和大宗商品贸易业务,增加了公司的现金流。已在 2016
年 8 月 16 日设立全资子公司-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未来
公司将依托新疆区域的政策,发挥平台优势,拓展公司业务空间。
下一步,公司将尽最大努力推动公司股票尽快复牌,在此基础上,
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将继续积极遴选优质资产,争取尽快将具备较强
盈利能力及成长性的优质资产注入公司,适时注入关联方或第三方的
现代农业、大健康、物联网和矿业等各类型优质资产,通过多种方式
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二、监事会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原则上同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出具的保留意
见审计报告的相关内容,认可并支持公司董事会就上述事项所做的专
项说明,希望董事会和管理层落实相关应对措施,特别是加强与相关
部门沟通,争取自治区高院对重整再审立案审查,尽快依法做出有效
裁决,同时积极申请股票复牌交易,以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增强持续经营能力。我公司有信心在新疆证监局的支持和监管下,依
法合规经营,保障新亿股份健康稳健发展,打造新疆经济发展的一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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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 年 4 月 2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