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6-18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9-34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6 月 17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塔城市六合广场赣商大厦 E 区六楼经信委会
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0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4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45.6311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6 月 17 日 10 点 30 分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
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六合广场辽塔赣商大厦 A 座六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5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
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
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 4 人,代表股份 607382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4%,
现场参会,并且现场及网络均进行了投票,以网络投票结果统计;参加本次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 40 人,代表股份 680,406,216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45.6311%。董事 刘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李勇先生列席了会
议, 新疆天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胡国图、刘璐全程出席本次会议并见证,会议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 其他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7 人,出席 1 人,董事黄伟先生、臧忠华先生、韩双印先生、
谢豫新先生、王江海先生,独立董事何菁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
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程兴平女士、陶维平先生因工作原因未
能出席本次会议。
3、董事会秘书庞建东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80,001,916 99.9405 404,300 0.0595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通过 2018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 (%) (%)
A股 680,001,916 99.9405 404,300 0.0595 0 0.0000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 《公司 2018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2.《关于通过 2018 年审计报告的议案》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国图、刘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疆天赛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认为,公司二○一八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6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