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19-08-02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19-045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8 月 1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光明路西部综合楼 A 座
3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607,382,096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10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19 年 8 月 1 日 15 点整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光
明路西部综合楼 A 座 3 楼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 2019 年 7 月 17 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上以公告形式发出。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为 4 人,
代表股份 607382096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0.73%,本次未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
董事王江海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监事李勇先生列席了会议,新疆天赛律师事务所
执业律师胡国图、刘璐全程出席本次会议并见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及其他相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6 人,出席 1 人,董事黄伟先生、臧中华先生、刘鹏先生、
韩双印先生、独立董事何箐女士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 3 人,出席 1 人,监事程兴平女士、陶维平先生因工作原因
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代理董事会秘书黄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是否
序号 表决权的比例(%) 当选
1.01 董事候选人—黄伟 607,382,096 100.0000 是
1.02 董事候选人—臧中华 607,382,096 100.0000 是
1.03 董事候选人—刘鹏 607,382,096 100.0000 是
1.04 董事候选人—王江海 607,382,096 100.0000 是
2、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 是否
序号 席会议有效 当选
表决权的比
例(%)
2.01 独立董事候选人—韩双印 607,382,096 100.0000 是
2.02 独立董事候选人—刘川 607,382,096 100.0000 是
2.03 独立董事候选人—买买提黄建国 607,382,096 100.0000 是
3、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议 案 议案名称 得票数 得票数占出席 是 否
序号 会议有效表决 当选
权的比例(%)
3.01 监事候选人—李勇 607,382,096 100.0000 是
3.02 监事候选人—周朝阳 607,382,096 100.0000 是
3.03 职工监事候选人—张成江 607,382,096 100.0000 是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大会的选举议案已经出席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审议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新疆天赛律师事务所
律师:胡国图、刘璐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新疆天赛律师事务所: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19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
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方式、表
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2019 年 8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