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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亿:重整投资人股份限售承诺公告2020-06-29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 新亿            公告编号:2020-40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投资人股份限售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 2015 年 11 月 7 日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

区中级人民法院下达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 号《民事裁定书》,

裁定受理申请人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重整申请,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7 日开始因重整事项停牌。2015 年 12 月 11 日,破产管

理人向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批准《重整计划(草案)》,同年

12 月 31 日收到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

1-11 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公司

依据法院裁定的重整计划,进入执行阶段,由公司负责执行。

     2016 年 3 月 20 日,公司完成重整计划中资本公积转增的股票划

转工作,公司总股本由 377,685,000 股增加至 1,491,100,380 股,其

中 113,305,500 股登记至截至 2015 年 12 月 7 日在公司股东名册

中登记的全体股东的证券账户,剩余的 1,000,109,880 股登记至 11

家重整投资人成员单位的证券账户,具体如下:
序                                           原持股数   获得转增的股   合计持股数
                   投资人名称
号                                           (万股)   份数(万股)     (万股)
1    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3,550.00    21,065.00      24,615.00

2       上海迪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278.63     14,036.45      14,315.08

                                         1
3      新疆昆仑众惠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11,058.12   11,058.12

4       深圳市易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0   10,750.00   10,750.00
      贵州恒瑞丰泰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5                                          0   7,150.00    7,150.00
                  合伙)

6        深圳市瑞弘宝科技有限公司          0   7,000.00    7,000.00

7        上海好润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0   7,000.00    7,000.00

8         广西沃洋能源有限公司             0   7,000.00    7,000.00

9      深圳市德天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0   6,600.00    6,600.00

10        昆山成通投资有限公司             0   5,000.00    5,000.00
       深圳生命爱晚健康产业股权投资
11                                         0   4,500.00    4,500.00
         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根据 11 名重整投资人出具的声明承诺函,11 名重整投资人承诺

将所持股份做限售安排至新疆高院再审结论明确之日。在此基础上,

控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自上市公司复牌之日

起至少限售三年,其他重整投资人承诺,自上市公司复牌之日起至少

限售一年。具体如下:

     一、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承诺: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的考虑,并体现对上市公司全体中小股东投资利益的合理保护,本公

司承诺:所持有股份作限售流通锁定安排,自上市公司复牌之日起锁

定期为三年。若三年锁定期满,新疆高院的再审结论仍未明确,则继

续锁定至再审结论明确之日。

      如新疆高院改变塔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重整裁定,因重整转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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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给中小股东的 10,181.96 万股股份发生交易无法收回,11 家投资联

合体同意按比例共同承担因前述发生交易无法收回的 10,181.96 万

股份进行赎回赔偿。如新疆高院改变裁定,导致重整计划发生变更,

本公司将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二、其他 10 名重整投资人承诺:

    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及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的考虑,并体现对上市公司全体中小股东投资利益的合理保护,本公

司承诺:

    1、若上市公司复牌成功,则对前述股份作限售流通锁定安排,

自上市公司复牌之日起锁定期为一年。若一年锁定期满,新疆高院的

再审结论仍未明确,则继续锁定至再审结论明确之日。

    2、一年期结束后做自律性限价 6 个月,即锁定期结束后 6 个月

内,当股价低于 5 元/股时不通过二级市场以竞价的方式转让前述股

份。

    3、如新疆高院改变塔城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重整裁定,因重整

转增给中小股东的 10,181.96 万股股份发生交易无法收回,11 家投

资联合体同意按比例共同承担因前述发生交易无法收回的 10,181.96

万股股份进行赎回赔偿。如新疆高院改变裁定,导致重整计划发生变

更,本公司将根据《破产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承诺自上市公司股票复牌之日起生效。



    上述转增股份为无限售流通股,基于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

                              3
及支持上市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的考虑,并体现对全体中小股东投资利

益的合理保护,上述 11 家重整投资人均做出了股份锁定及限售的承

诺。

   公司将督促各相关股东严格履行锁定承诺,并督促各相关股东及

时向中登公司申请办理股份性质变更的相关事宜。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6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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