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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ST新亿:董事会关于2020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专项说明2021-04-29  

                           董事会关于 2020 年度非标审计意见所涉事项的
                        专项说明

    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 2020 年财务报告的审计机

构,对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

司) 2020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审计报

告的审计报告,并出具了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

见涉及事项的专项说明。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深圳堂堂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审计意见

说明如下:

 一、出具保留意见加强调事项段的非无保留意见的事项

    (一)出具保留事项段意见

    如堂堂审字[2021]006 号审计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三)”

及“附注十二、(六)4、附注十二(六)7”所述,新亿公司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中 26,045.74 万元(新亿公

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53,114.14 万元,按照账龄已计提坏账准

备 27,068.40 万元);其中:(1)期末余额 33,500.00 万元,坏

账准备 18,500.00 万元,账面价值 15,000.00 万元,系 2016 年、

2017 年签订采购货物合同和预付购货款形成,而后转入其他应收

款按账龄分析计提坏账准备;(2)期末余额 8,211.24 万元,坏

账准备 790.77 万元,账面价值 7,420.47 万元,系 2019 年签订借

款协议和预付购货款形成,而后转入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计提

坏账准备。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实期末其他应
收款可收回性以及该等债权是否构成关联方占用资金。系 2020 年

转出非关联往来款形成。我们未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核

实期末其他应收款可收回性以及该等债权是否构成关联方占用资

金。

    (二)出具的强调事项段意见

    如附注“十一、(六)3”所述,新亿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现于2021年1月5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新疆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0]1号),

公司对本次处罚存在异议,已采取听证,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

日尚未有结论。

    如附注“十一、(六)4”所述,新亿公司于2021年1月18日

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新亿公司尚

未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述立案调查事项的结论性调查意见或决

定。

    如财务报表附注“十一、(六)3”所述新亿公司重整后,控

股股东新疆万源汇金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或其关联方将适时通过合

理安排生产经营、注入关联方或第三方的大农业或大消费等各类

型优质资产等方式调整公司产业结构,增强新亿公司的持续盈利

能力。截至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其关联方的资产注入未实施,

未来关联方的资产注入具有不确定性。

       上述内容不影响本次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二、公司董事会意见
    (一)关于保留意见事项

    1、公司破产重整收到重整投

    公司破产重整时收到重整投资人合计 14.47 亿元 。用途如

下:①其中公司以 6.00 亿元现金支付原有破产重整债务;②通

过债务重组方式取得韩真源长期股权投资,而收回应收欠款本金

5.23 亿元;③剩余 3.35 亿元用于日常经营,共计 14.53 亿元。

    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 5.31 亿元,其超过 3.35 亿元部分

约 2 亿元为大股东借予上市公司使用,针对该事项公司拟聘请专

业机构进行专项核查。

    2、对于保留意见事项中 33,500 万元其他应收款的情况说

明如下:本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接第四大股东深圳市

易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易楚)通知,深圳易楚

将持有本公司的 107,500,000 股股份质押给深圳市艾美达易

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担保公司其他应收账款挂账的 3.3 亿元,

承诺自复牌后一年内收回相关款项。上述质押已于 2019 年 8

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

了股权质押登记手续。质押期限为自办理质押之日起至质权人

提出解除质押之日止。截至目前,深圳易楚持有本公司股份

107,500,000 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21%),被质押股份为

107,500,000 股,质押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7.21%。 2020

年 6 月 28 日公司公告说明“如复牌后一年内未全部追回,则

拍卖深圳市易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全部股份,拍卖不足 3.3 亿
的部分,控股股东承诺不足部分将对公司进行补足,如股份补

偿不足的部分控股股东及实控人黄伟承诺补足。”(公告编号:

2020-041)

    3、对于保留意见事项中 7,589.50 万元的情况说明如下:本

公司子公司新疆恒泊今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于 2019 年 12 月 16

日与黑龙江黑科恒泊汉麻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工业大麻(汉麻)相

关产品采购合同,合同最高总价款为人民币 2.6 亿元,预付款定

金为 25,895,000.00 元,合同周期为三年。同期 2019 年 12 月 18

日与黑龙江黑科恒泊汉麻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借款协议,鉴于双方

已签订的工业大麻(汉麻)相关产品采购合同,因龙江黑科恒泊

汉麻科技有限公司自有资金不足,故借出金额为 50,000,000.00

元,借款期限为三年,借款利息按年利率 8%计算,利息自放款之

日起算每 12 个月支付一次,借款期满偿还本金。鉴于黑龙江黑科

恒泊汉麻科技有限公司研发生产周期为三年,周期较长,故期末

将预付账款计入其他应收款。

      (二)关于强调意见事项

    对于强调意见事项中就中国证监会对新亿股份的预处罚通知,

公司对本次处罚存在异议,已采取听证,公司将积极与相关部门

进行沟通,阐述自身观点,提供有利于公司的证据,争取妥善解

决处罚问题,消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对于强调意见事项中就中国证监会对新亿股份的立案调查,

目前仍在调查中,公司将积极配合监管部门,妥善解决分歧,消

除对公司的不利影响。

    对于强调意见事项中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正在继续积极遴选

优质资产,争取尽快将具备较强盈利能力及成长性的优质资产注

入公司,截止目前,公司已经成立精细化工和零工经济的两家子

公司,未来上市公司将依托两家子公司,迅速恢复主业,后续,

公司还将通过多种方式改善公司的经营状况与盈利能力。

     下一步,公司董事会将通过积极努力,采取有力措施,消

除审计报告带来的相关不利影响。在公司治理方面新补充了董事

和管理人员,稳定了公司股东控制权,从而改善公司面临的困局。



                       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4 月 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