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亿:新亿股份关于收到上海交易所的二次问询函的公告2021-09-14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证公函【2021】2729 号
关于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半年报
有关事项的二次问询函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你公司披露对 2021 半年报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回复公告。
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16.1 条等有关规定,
现请你公司对下述问题进行进一步补充披露。
一、根据半年报及回复,公司上半年收入大幅增长主要由于新
设立的子公司山东亿翔源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亿翔源)控制的
全资子公司临邑顺亿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亿石化),经
营收入超过 8000 万元。顺亿石化由亿翔源自海南桦泰油气能源有限
公司收购而来,于 2021 年 6 月 29 日完成工商变更。亿翔源 4 月 8
日设立之日起即开展经营活动,并确认营业收入,但工商信息显示,
亿翔源营业期限自 6 月 11 日开始。亿翔源化工业务所需生产设施主
要是租赁山东桦超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超化工)现有生产资
料。
请公司核实并补充披露:(1)亿翔源 6 月 29 日完成收购顺亿
石化的情况下,4 月、5 月、6 月分别确认营业收入 201 万元、3890
万元、4644 万元的依据,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是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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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调节收入规避终止上市的情形;(2)顺亿石化近三年的主要经
营业务、财务数据情况,以及收购协议内容、交易对价和付款安排
等,并说明收购顺亿石化是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3)结合租赁桦超化工生产设施的资产总
额、营业收入等财务数据,说明租赁生产资料等相关交易是否构成
《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第十二条和第十五条等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情形,公司是否依法依规履行了审议程序;(4)桦超化工主要
财务数据,生产设施租赁合同的主要内容,出租前运营情况及租金、
收益分成安排等,并说明桦超化工出租生产设施的商业合理性;(5)
结合公司租赁桦超化工设施后,后续的资金投入、生产情况、管理
人员中桦超化工原员工占比等,说明公司租赁经营的原因和合理性;
(6)亿翔源在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营业期限开始前即开展经营活
动是否规范,相关经营合同签署情况以及形成的相关收入确认证据
是否完备。
二、根据半年报及回复,公司一季度营业收入 2424 万元,净利
润 2132 万元,归母净利润 1304 万元,少数股东损益 0 元。公司一
季度收入全部来源于矿石贸易业务收入。请公司补充披露:(1)矿
石贸易业务所涉矿石的具体品种,买卖时点及当时市场均价和公司
的采购、销售的单价,说明本次贸易业务毛利率较高的原因和合理
性,公司相关贸易业务的定价是否公允,是否具备商业实质;(2)
矿石贸易业务的主要客户和供应商,核查贸易业务的供应商和客户
之间,供应商、客户与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3)净利润和归母净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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润差额较大的原因,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
定。
三、公告显示,公司董事黄伟、监事李勇在 2021 年 6 月 29 日
收到《市场禁入决定书》后,仍参加审议公司 2021 年半年报的董事
会和监事会,黄伟还作为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在半
年度财务报表上签字。监事钱江未参加审议半年报,未签署书面确
认意见。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监事会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定
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监事应当签署书面确认意见。
请公司补充披露:(1)由黄伟签发半年报及财务报告是否合规,审
议半年报的监事会审议程序是否规范,监事钱江未依法履行职责的
原因,及后续整改措施;(2)自查公司治理是否有效,信息披露、
规范运作是否存在重大缺陷;(3)你公司应当严格落实《市场禁入
决定书》,依法解除董事黄伟、监事李勇职务,尽快选聘新任董事、
监事,推举新任董事长。
四、根据半年报,公司存在关联方担保余额 3500 万元,被担保
方分别为陶季 1700 万元、呼图壁县曙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1800 万
元,到期日分别为 2020 年 12 月 13 日、2020 年 7 月 10 日。请公司
补充披露:(1)上述担保产生的原因,是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及
信息披露义务;(2)债务人履行债务、债权人行使债权以及上市公
司履行担保义务的进展,公司可能需要承担的现实义务,公司预计
负债计提是否充分;(3)2020 年年报中向陶勇提供的 1950 万元担
保及向陶旭提供的 1850 万元担保未出现在 2021 年半年报中,请说
明上述担保解除情况,以及公司履行担保义务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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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根据回复,公司其他应收款中应收黑龙江黑科恒泊汉麻科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余额 8230 万元,坏账准备余额 7917
万元。公司 2020 年期末应收第三大股东新疆昆仑众惠矿业有限责任
公司(以下简称昆仑众惠 3033 万元,2021 年半年报显示已收
回。请公司补充披露:(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上
述款项是否构成非经营性资产占用 是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
息披露义务;(2)公司应收昆仑众惠资金形成原因 是否存在关联
,是否履行了相关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本期收回的方式及资金到账情况等
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 并于五个工作日之内,以
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对外披露 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
二〇二一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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