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赢环球: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51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2019-12-21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51 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七届董事
会第 51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公司关于签署<业绩补偿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签署<合伙企业出资份额转让协议>的议案》、《关于罗永斌
方拟向公司提供的用于业绩补偿的非现金资产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的议
案》,在经过充分沟通、认真调查后,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上述议案发表如
下独立意见:
1、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1 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审议、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章程》的规定。
2、本次环球星光国际控股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方罗永斌方拟向公司提供的用
于业绩补偿的非现金资产即共青城大禾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0%股权,
公司已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其进行审计、评估,上述中介机构除与公
司有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3、本次交易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了评估,评估结论依据资产基础法。该评
估方法依据了委估资产的实际状况、有关市场交易资料和现行市场价格标准,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评估的假设前提合理、评估方法的选取得当、评估参数
选取合理。
4、本次交易价格以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评
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客观公正、交易行为公允,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不存在损害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本次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是能够得到交易各方认可且切实可行的补偿
方案,对环球星光业绩补偿的及时性和可操作性将产生积极影响,有助于公司尽
快获得业绩补偿,促进公司发展,增厚公司收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1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51 次临时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
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签字:
谢荣兴 陈惠岗 尧秋根 曹丹
<以下无正文>
2
(以下无正文,为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51 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盖章页)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12 月 20 日
3
(以下无正文,为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七届董事会第 51 次临
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谢荣兴:
陈惠岗:
尧秋根:
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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