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环球: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2020-09-18
证券代码:600146 证券简称:*ST 环球 公告编号:临-2020-156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民事判决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一审判决;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约人民币43,704,620元(不含利息、案件受理费等费用);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
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对
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浙江省宁波市中级
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宁波中院”)送达的《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
决书》【(2019)浙02民初875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诉讼的基本情况
公司全资孙公司StarAceAsia,LTD(中文名:星盈亚洲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盈公司”)的供应商宁波兄弟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兄弟公司”)于 2019
年 4 月 23 日向美国加利福尼亚州最高法院(Supreme Court of California,
County of Los Angeles,以下简称“加州法院”)提交诉状(Complaint),主张
星盈公司尚有 6,494,000.98 美元货款未予支付,要求星盈公司偿付该笔货款及
利息(按照法定利率计算)。兄弟公司又于 2019 年 5 月 1 日向加州法院提出扣押
或签发临时保护令诉请(Application for Right to Attach Order and Order for
issuance of Writ of Attachment or, in the alternative, forissuance of
Temporary Protective Order,以下简称“禁令诉请”),请求加州法院冻结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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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的Complete Clothing Company,Inc.拟向星盈公司所支付的超过 7,000,000
美元的货款。加州法院于 2019 年 5 月 6 日做出判令(Order),驳回了兄弟公司
的禁令诉请,并于 2019 年 8 月 6 日接受兄弟公司就此案的撤诉(Dismissal)请
求。
2019 年 7 月 23 日,兄弟公司向宁波中院提起买卖合同纠纷诉讼,并将星盈
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烨歆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烨歆公司”)以及公
司列为被告,请求判令:一、星盈公司支付欠款 6,494,000 美元,并支付自 2019
年 3 月 12 日起至实际付款之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 1.5 倍计算的利息损失;二、
判令烨歆公司、公司对星盈公司所负全部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在案件审理过
程中,兄弟公司明确第一项诉请为:要求星盈公司支付货款 6,494,000 美元,折
合人民币 43,704,620 元(按照 2019 年 3 月 12 日美元对人民币汇率 6.73 计算),
并支付利息损失(自 2019 年 3 月 12 日至 2019 年 8 月 19 日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
息计算,2019 年 8 月 20 日至实际付款日按照人民币同期贷款市场基准报价利
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0 年 6 月 23 日和 2020 年 8 月 25 日披露的《商
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20)、《商赢环
球股份有限公司累计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151)。
二、本次诉讼的一审判决情况
经审理,宁波中院对上述案件判决如下:
一、被告星盈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支付原告兄弟公司货款人民币
43,704,620元,并赔偿自2019年3月12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损失[2019年8
月19日之前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计付,2019年8月20日之后按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计付];
二、驳回原告兄弟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及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
债务利息(加倍部分债务利息=债务人尚未清偿的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除一般债
务利息之外的金钱债务*日万分之一点七五*延迟履行期间)。
案件受理费人民币265,194元,由被告星盈公司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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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服本判决,原告兄弟公司、被告烨歆公司、被告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被告星盈公司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
向宁波中院提交上诉状一式六份,上诉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三、本次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为一审判决,诉讼最终结果尚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
法判断本次公告的诉讼判决对上市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公司将严格
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19)浙02民初875号】。
特此公告。
商赢环球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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