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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补充公告2001-04-05  

						                 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补充公告   
 
    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2000年年度报告摘要于2001年4月4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由于工作疏忽,公告摘要时,遗露了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意见一项,现将该审计意见公告如下,敬请广大投资者原谅。

                                                          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0一年四月四日

                                            审 计 意 见
                                       辽天会证审字(2001)76号
内蒙古宁城老窖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合并资产负债表;2000年度的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合并利润及利润分配表和2000年度的现金流量表及合并现金流量表。这些会计报表由贵公司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对这些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的审计是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的。在审计过程中,我们结合贵公司的实际情况,实施了包括抽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计程序。
    我们认为,上述会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贵公司2000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00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情况,会计处理方法的选用遵循了一贯性原则。

                                                               辽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中国大连
                                                                    中国注册会计师林英士
                                                                    中国注册会计师王朝发
                                                                        2001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