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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大龙地产: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公告2021-10-09  

                        证券代码:600159      证券简称:大龙地产        公告编号:2021-025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责任。



    一、应收款链平台业务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大龙顺发”)拟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顺义支行(以下

简称“浙商银行”)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最高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 10,000 万元,期限为合同签署的 1 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

具体办理相关业务,在合同期限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本次应收款链平台业务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

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上

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

应收款链平台业务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主要内容

    1.业务介绍

    应收款链平台,是浙商银行运用互联网等技术,创新开发的

专门用于办理应收款签发、承兑、保兑、支付、转让、质押、兑

付等业务,提供应收款管理、查询与资金结算等服务,记录应收

款状态的交易处理系统和技术平台。
    根据不同业务,大龙顺发可作为收款人或付款人,分次进行

应收款项的签发、承兑及转让。浙商银行对应收款进行保兑并受

让该应收款,向顺发公司或其供应商支付相应款项并收取相应利

息。

    2.实施期限:合同签署的 1 年内。

    3.实施额度:最高额度为人民币 10,000 万元,在合同期限

内,额度可以滚动使用。

       三、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大龙顺发与浙商银行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可以加快其应

收账款资金回笼,减少应收账款余额,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

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保障日常生

产经营,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规划。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议案》,独立董事就该项议案进行了

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大龙顺

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龙顺发”)开展应收款链平

台业务,可缩短应收账款回笼时间,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

司应收账款管理成本,改善经营性现金流状况,有利于公司业务

的发展,符合公司发展规划和整体利益。公司董事会的表决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控股子公
司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控股子公司开展应收款链平台业务的事前

认可和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市大龙伟业房地产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一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