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恒力:招商证券关于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2017-06-24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
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
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日恒力”或“公司”)拟
实施重大资产出售(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或“本次重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或“独立财务顾问”)作为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
问,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
条的相关规定,对新日恒力在股票连续停牌前20个交易日的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以及该期间上证综合指数、上证工业指数波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意见如下:
日期 新日恒力收盘价 上证综合指数 上证工业指数
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
16.29 3240.66 2598.22
(2017 年 3 月 8 日)
停牌前一个交易日(2017
16.84 3286.62 2645.62
年 4 月 7 日)
累计涨跌幅 3.38% 1.42% 1.82%
公司股价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3.38%,扣除上证综合指数的影响因素后,
公司股票波动幅度为1.96%;同时,扣除上证工业指数的影响因素后,公司股票
波动幅度为1.56%。
据此,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公司股票价格在本次停牌前
20个交易日内累计涨跌幅未超过20%,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无异常波动情况。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
限公司停牌前股票价格波动未达到<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
的通知>第五条相关标准的核查意见》签章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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