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日恒力: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19-09-30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19-07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
● 本次董事会共两项议案,经审议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会议材料
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19 年 9 月 29 日下午 2:00 以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高小平先生主持,全体监事及总经理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两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放弃控股子公司宁夏恒力生物
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49%股权优先购买权的议案
1、概述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宁夏顺亿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顺亿资产)与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
称:恒力新材)于 2018 年 12 月 21 日签署了《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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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增资协议书》(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增资协议》约定:公司对恒力新材出
资 5.1 亿元,已经认缴 3 亿元;顺亿资产对恒力新材出资 4.9 亿元,各方将出资
用于月桂二酸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等。
2、审议事项
(1)顺亿资产拟将其持有的恒力新材 49%股权以及其在《增资协议》项下
承担及享有的相关权利及义务全部转让给德运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德运新材),且德运新材同意受让上述股权并承接《增资协议》项下原由顺
亿资产承担及享有的相关权利及义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
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顺亿资产拟向德运新材转让的恒力新材股权所对应的实缴出资额为 0 元(大
写:零元整),德运新材同意受让恒力新材股权后按照其在《股权转让协议》中
承诺的于 2019 年 11 月 30 日前完成恒力新材股权的实缴出资。德运新材承诺自
《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向恒力新材支付人民币 2,500 万元(大
写:贰仟伍佰万元整)作为履行《股权转让协议》项下约定及承诺事项的履约保
证金。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德运新材签署股权转让相关协议并
具体办理相关事宜。公司将在与德运新材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后及时披露上述
事项的进展公告。
(3)根据《公司法》、《恒力新材公司章程》及《增资协议》的相关规定、约
定,就顺亿资产转让恒力新材 49%股权事宜,公司放弃所享有的在同等条件下具
有优先购买顺亿资产 49%股权的权利。
3、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为尽早完成年产 5 万吨月桂二酸项目建设、尽快实现恒力新材的正常运
营,对恒力新材实施了增资。
德运新材承接顺亿资产持有的恒力新材 49%股权事项,未改变公司已有的责
任及义务,德运新材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对恒力新材的持股比例不变,合并报表
范围不发生变化,德运新材对恒力新材的投资不改变公司及恒力新材的相关会计
处理。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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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二)关于召开 2019 年度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 2019-071 号
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九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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