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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恒力:新日恒力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2021-12-20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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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一、宣布大会开幕
   二、宣布到会股东情况
   三、律师确认股东资格合法性
   四、审议表决方法
   五、推选监票人、计票人
   六、审议关于增补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的议案
   (一)增补黄海粟女士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增补吴江明先生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的议案
   七、股东质询和发言
   八、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进行表决
   九、将现场表决数据上传至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
   十、休会并等待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为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
的合并统计数据
   十一、收到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合并投票统计数据,监票人宣读现场和
网络投票结果
   十二、宣布股东大会决议
   十三、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四、大会闭幕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2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方法

    依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本次会
议采取如下表决方法:
    一、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采取现场投票方
式表决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投票时应当注明股东名称或者姓名、所持股份数、
代理人姓名。每张表决票务必在表决人(股东名称或代理人)处签名,并写清所
赞成、弃权、反对股数。采取网络投票方式表决的,公司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
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
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
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股东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方式或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
方式进行表决,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方式重复表决,以第一次投票结果
为准。
    二、股东或者股东代理人对累积议案进行表决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表决权
总数等于其持有的股份数乘以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数之积。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投
票权全部投向一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非
独立董事候选人。
    三、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于网络投票结束后,为公司计算网络投票和现
场投票的合并统计数据。
    四、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需获得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需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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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票

       股东名称(姓名):
       营业执照号(身份证号码):
       代表股数:
       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序号                  议        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关于增补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
1.00                                            —        —          —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增补黄海粟女士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
1.01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增补吴江明先生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
1.02
         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关于增补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 11 名董事组
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人,独立董事 4 人。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现任董事 9 名,其中:非独立董事 5 人,独立董事 4 人。需
增补 2 名非独立董事,《关于增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已经公
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拟增补黄海粟女士、吴江明先生为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八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请各位股东审议。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5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海粟:女,1985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澳洲麦格里银行投行部投资顾
问,Mirvac 悉尼总部房地产基金管理部项目总监,昆山德力铜业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乐清晨德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和信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
    吴江明:男,1973 年出生,博士,上海交通大学 MBA,法国格勒诺布尔大
学 DBA。曾任浙江水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赫比国际(上海)有限公
司中国区技术总监、销售总监,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销售总监,朗
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销售总监,安配色(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
总经理;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山西恒力新材料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环保技
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铜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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