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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恒力:新日恒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2-06-16  

                        证券代码:600165             股票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22-021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
       ● 本次董事会共七项议案,经审议全部获得通过。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董事会通知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以电话方式通知,会议材料于 2022
年 6 月 1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
   (三)本次董事会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上午 9:00 以现场加通讯方式召开。
   (四)本次董事会应到董事 11 名,实到董事 11 名。
   (五)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黄海粟女士主持,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
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对提交本次会议的七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关于拟变更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全称、经营范围暨
修订《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临 2022-022 号公
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1
   (二)审议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
事黄海粟女士、陈瑞先生、祝灿庭先生、林超先生、吴江明先生回避表决。
   (三)审议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
事黄海粟女士、陈瑞先生、祝灿庭先生、林超先生、吴江明先生回避表决。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
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了具体实施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下公司本次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事项:
    1、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负责具体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以下
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定激励对象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资格和条件,
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票数量
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4)授权董事会在限制性股票授予前,将激励对象放弃认购的限制性股票
份额直接调减,或将其调整到预留部分或在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
    (5)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
授予限制性股票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授予申请、
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
资本的变更登记等;


                                    2
    (6)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解除限售条件进行审查确认,
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解除限售;
    (8)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解除限售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解除限售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
    (9)授权董事会办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限售事宜;
    (10)授权董事会确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
授予数量、授予价格和授予日等全部事宜;
    (11)授权董事会决定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
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解除限售资格,对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回购注
销,办理已身故的激励对象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及相关的补偿
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
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协议;
    (13)授权董事会对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次激
励计划的条款一致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该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但如果
法律、法规或相关监管机构要求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大会或/和相关监管机构的
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4)授权董事会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
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2、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就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向有关政府、
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
关政府、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
的变更登记(包含增资、减资等情形);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次激励计划有关的
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3、提请股东大会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收款银行、会计
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4、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同意,向董事会授权的期限与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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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其
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
事黄海粟女士、陈瑞先生、祝灿庭先生、林超先生、吴江明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关于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签署《宁
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临
2022-023 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6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关联董
事高小平先生、陈瑞先生、祝灿庭先生、林超先生、祖向红女士回避表决。
   (六)审议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即将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黄海粟女士、李艳坤女士、李滨先生、祝灿
庭先生、林超先生、胡春海先生、吴江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
选人;岳修峰先生、周继伟先生、何勇先生、王新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候选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交上
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1、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选举黄海粟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2)选举李艳坤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3)选举李滨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4)选举祝灿庭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5)选举林超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6)选举胡春海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4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7)选举吴江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2、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选举岳修峰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2)选举周继伟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3)选举何勇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4)选举王新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3、提名委员会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提名建议
    (1)黄海粟女士、李艳坤女士、李滨先生、祝灿庭先生、林超先生、胡春
海先生、吴江明先生、岳修峰先生、周继伟先生、何勇先生、王新灵先生未处于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处于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
次以上通报批评。提名委员会提名黄海粟女士、李艳坤女士、李滨先生、祝灿庭
先生、林超先生、胡春海先生、吴江明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岳修峰先生、周继伟先生、何勇先生、王新灵先生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
董事候选人,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上述四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交上海
证券交易所审核。
    (2)上述十一名董事侯选人推选程序规范,我们同意将上述十一名董事候
选人提交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
    4、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黄海粟女士、李艳坤女士、李滨先生、祝灿庭先生、林超先生、胡春
海先生、吴江明先生、岳修峰先生、周继伟先生、何勇先生、王新灵先生未处于
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市场禁入期、三年内未受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未处于证券交
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期间、三年内未受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两


                                   5
次以上通报批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将岳修峰先生、周继伟先生、何勇先生、王新灵先生四名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交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
    (2)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合法、有效,被提名人的专业经验、职业
操守和兼职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并已征得被提名
人本人同意。
   (七)审议关于召开 2022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详见临 2022-025
号公告)
    该项议案表决结果为:同意 11 票、弃权 0 票、反对 0 票,表决通过。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六月十六日




                                   6
    附:董事候选人简历
    黄海粟:女,1985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澳洲麦格里银行投行部投资顾
问,Mirvac 悉尼总部房地产基金管理部项目总监,昆山德力铜业有限公司总经
理助理、副总经理,乐清晨德置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山东和信化工集团有限公
司常务副总经理;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宁夏新日恒力
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李艳坤:女,1983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青岛港湾集团有限公司风控经
理,青岛昌盛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上海兰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经理。
现任青岛智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副
总经理(财务)。
    李   滨:男,1979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曾任青岛市四方区政府水清沟
街道办事处科员,山东万桥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大成(青岛)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海洋发展有限公司法务总监,青岛海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控总监,新
华(青岛)国际海洋资讯中心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元森产业控股有限公司风
控总监,青岛智库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青岛广贤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法务总监。
    祝灿庭:男,1970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工程师。曾任中兴通讯股份有
限公司印度尼西亚子公司运维大项目经理,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营销事业
部(亚太片区)运维总监,中兴通讯股份有限公司奥地利子公司运维总监兼大项
目经理,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
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林   超:男,1974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建筑工程管理工程师。曾任广
东建龙混凝土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湛江伟晟环保技术有
限公司总经理,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胡春海:男,1974 年出生,硕士学历。曾任中石化仪征化纤公司聚酯薄膜
厂工艺工程师,中石化仪征化纤公司聚酯生产中心工艺工程师,亚东石化(上海)
有限公司工艺工程师,英威达特种纤维(上海)有限公司资深工艺工程师(聚合
和纺丝),巴克曼实验室化工(上海)有限公司资深工厂工程师,巴斯夫新材料


                                   7
有限公司工程塑料(改性)工厂(上海浦东) 技术助理经理,山东广垠新材料有限
公司生产技术总监、改性车间生产总监。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技术中心副总经理,宁夏恒力生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研发中心技术总监。
       吴江明:男,1973 年出生,博士,上海交通大学 MBA,法国格勒诺布尔大
学 DBA。曾任浙江水晶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分厂厂长,赫比国际(上海)有限公
司中国区技术总监、销售总监,陶氏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销售总监,朗
盛化学(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市场销售总监,安配色(中国)有限公司中国区
总经理;现任上海中能企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执行副总裁,山西恒力新材料
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环保技
术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山西中能铜基新材料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宁夏恒力生
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董事,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岳修峰:男,1968 年出生,大学本科学历,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优秀党
员、江苏省注册会计师行业百名工匠注册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高
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资产评估师。曾任恒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镇江东
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正丹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江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部主任,江苏大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江苏鼎胜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3 年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
书。
       周继伟:男,1985 年出生,硕士学历,律师。曾任广东天伦律师事务所上
海分所律师、律师助理,上海和华利盛律师事务所律师,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律
师,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律师。现任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
事务所合伙人。
       何   勇:男,1972 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曾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工
程师,日本东京工业大学客员研究员,比利时鲁汶大学博士后,日本东京工业大
学研究员,东丽先端材料研究开发有限公司(东丽纤维研究所)部长。现任东华
大学教授。
       王新灵:男,1962 年出生,博士学历,教授。曾任上海交通大学讲师、副
教授;现任上海交通大学教授。2021 年获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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