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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新日恒力:新日恒力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7-02  

                        证券代码:600165            证券简称:新日恒力           编号:临 2022-034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5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拟实施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公司于 2022 年 6 月 16 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要求,并遵循公司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对本
次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含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下同)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
规定,公司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 6 个月内(即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
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和程序
    (一)核查对象为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
    (二)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
    (三)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
上海分公司)提出对本次激励计划筹划期间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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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前六个月内(自 2021 年 12 月 15 日至 2022 年 6 月 15 日)买卖公司股票情
况的查询申请,并由中登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登上海分公司 2022 年 6 月 27 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
变更查询证明》和《股东股份变更明细清单》,核查对象在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
票的如下:
      (一)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前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自查期间,有 12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
项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日期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1      黄海粟          2022/03/24                 429,600              0
  2      毕志强    2022/01/11 至 2022/05/25           8,100          3,700

  3      吴   波   2022/04/18 至 2022/06/08           9,800          5,300
  4      王   锋   2022/03/23 至 2022/05/23             500            600
  5      陆永胜    2022/03/31 至 2022/04/08           2,500          1,100
  6      付玉红    2021/12/29 至 2022/05/24           6,500         13,000
  7      陈兆民    2021/12/16 至 2022/06/08         451,600        446,500
  8      王国林    2021/12/16 至 2022/05/24          12,600         12,900

  9      常   成   2021/12/15 至 2022/06/06           8,200          8,200
 10      李捍述          2021/12/22                       0            100
 11      李   滨         2021/12/30                       0            500
 12      张金新          2021/12/17                       0          3,100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并经公司核查,上述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
为系在相关人员知晓内幕信息之前发生,上述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的行为均系基
于自身对二级市场交易行情、市场公开信息及个人判断做出的独立投资决策,在
买卖公司股票前,并未知悉公司拟实施的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方案要素等相关信
息,亦未有任何人员向其泄漏公司本次激励计划的具体信息或基于此建议其买卖
公司股票,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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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
告前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经核查,在本次自查期间,有 5 名内幕信息知情人在知悉本次激励计划事项
后至公司首次公开披露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具体
情况如下:
序号      姓名              交易日期            累计买入(股) 累计卖出(股)
  1      毕志强      2022/06/14 至 2022/06/15           3,200          2,200
  2      吴   波     2022/06/09 至 2022/06/15           9,100             0

  3      付玉红            2022/06/14                   2,000             0
  4      陈兆民      2022/06/09 至 2022/06/14          47,800         46,800
  5      王国林      2022/06/09 至 2022/06/15          12,900           900

      根据上述核查对象出具的说明并经公司核查,其在敏感期买卖股票的行为系
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不存在利用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内幕
信息进行股票交易谋利的情况。
      除上述人员外,核查对象中的其他内幕信息知情人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结论
      公司在筹划本次激励计划事项的过程中,严格按照相关保密规定,严格限定
参与筹划讨论的人员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的相关人员及时进行了登记,并采
取相应保密措施。在公司发布本次激励计划相关公告前,未发现存在信息泄露的
情形。
      经核查,在本次激励计划披露前,未发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上述核查对象买
卖公司股票行为与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无关。公司不存在内幕信息泄露的情形,
亦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易牟利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
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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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东股份变更明
细清单》。




   特此公告。




                              宁夏新日恒力钢丝绳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 O 二二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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