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科生物:宁科生物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3-04-28
公司代码:600165 公司简称:宁科生物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
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
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2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
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
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
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
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
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
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 √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
的因素。
1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 □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宁夏新日恒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宁夏华
辉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有限公司、宁夏中科五丰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宁夏天
福活性炭有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 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 100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 10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组织架构、对子公司的管控、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风险管理、资金运营、
投资管理、筹资管理、采购付款、存货管理、固定资产管理、无形资产、销售收款、研究与开发、工程
项目、担保业务、涉税业务、财务报告、生产管理、全面预算、合同管理、法律事务、信息传递与沟通、
信息系统、内部审计。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对子公司的管控、销售收款、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生产管理、采购付款、资金运营、投资管理、
筹资管理、存货管理、发展战略、社会责任、组织架构、财务报告。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 √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评价指引,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 √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
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
2
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要缺陷定量标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准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最 利润表潜在
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
利润总额 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 错报金额介于一
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利润总
潜在错报 润总额的 20%或人民币 500 万元 般缺陷和重大缺
额的 5%或人民币 100 万元孰高。
孰高。 陷之间。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大 资产负债表 资产负债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
资产总额 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 潜 在 错 报 金 额 介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净
潜在错报 表净资产的 2%(或总资产的 1%) 于 一 般 缺 陷 和 重 资产的 1%(或总资产的 0.5%)或
或人民币 2,000 万元孰高。 大缺陷之间。 人民币 200 万元孰高。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对以前发表的财务报表进行重报,以反映对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错报的纠正;(2)
审计师发现公司当期的财务报表有重大错报,但该错报最初没有被公司对于财务报告的内
部控制发现(即使管理层之后对错报进行纠正,这也是存在重大缺陷的强烈迹象);(3)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外部财务报告及对于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监督失效;(4)合规性
监管职能失效,违反法规的行为可能对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产生重大影响;(5)发现涉及管
理层的任何程度的舞弊行为;(6)已向管理层汇报但经过合理期限后,管理层仍然没有对
重要缺陷进行纠正;(7)公司层面控制环境失效。
重要缺陷 涉及以下领域的内控缺陷至少应认定为“重要缺陷”:(1)反舞弊程序和控制;(2)
对非常规或非系统性交易的内部控制;(3)对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的内部
控制;(4)对期末财务报告流程的内部控制。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受到省级以上政府部门处 受到上级公司
受到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
重大负面 罚,且已正式对外披露并对本公 处罚,但未对公司定
但未对公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
影响 司定期报告披露造成重大负面 期报告披露造成负
大负面影响。
影响。 面影响。
直接财产 人民币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
人民币 2,000 万元及以上 小于人民币 100 万元
损失金额 ——人民币 2,000 万元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3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法律法规;(2)除政策性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4)并购重组失败,新扩充下属单位经
营难以为继;(5)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6)对子公司管控不力,子公司
处于失控或半失控状态;(7)中高层管理人员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8)
媒体负面新闻频频曝光;(9)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重要缺陷 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组合,其严重程度低于重大缺陷,但仍有可能导致公司偏离
控制目标。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 √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 √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数量 1 个。
非财务
业 截至报告 截至报告
报告内
务 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 基准日是 发出日是
部控制 缺陷描述
领 划 否完成整 否完成整
重大缺
域 改 改
陷
4
补充协议签署后,
公司与石嘴山市正兴成新材料技
公司发现了该缺陷,公
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
正兴成企业)于 2022 年 9 月 26 日签署
投 向正兴成企业发出 谅
重大事 的《股权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以下
资 解函,建议取消《补充
项的审 简称《补充协议》)第三条相关内容, 是 是
管 协议》中第三条约定内
批流程 已超出公司管理层处置权限,不符合
理 容,其他条款仍旧 有
2022 年 6 月 13 日签署的《宁夏恒力生
效。正兴成企业于 2022
物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
年 9 月 30 日回函同意
议》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谅解函中提出的建议。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 √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 √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上一年度存在一项重大缺陷:公司未能依据在建工程转固条件,合理确定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
使用状态的时点,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已按照整改措施的要求积极落实,该项缺陷已
整改完毕。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整体运行情况良好,公司将在 2023 年继续深化以风险为导向的内部控制体
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加强内部控制监督检查,优化内部控制环
境,提升内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风险,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吴江明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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