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科生物:关于对宁科生物2022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202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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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财务报表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专项说明
XYZH/2023YCMA1F0049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科生物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表,包括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
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2023年4月26日出具了XYZH/2023YCMA1B0112号保留意见
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4号——非
标准审计意见及其涉及事项的处理》、《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审计类1号》以及上海证
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我们对出具上述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说明如下:
一、出具非标准审计报告的依据和理由
如财务报表附注三、2持续经营所述,宁科生物公司出现流动资金不足,到期债务无
法偿还并已被债权人提起诉讼,主要子公司中科新材临时停产。如中科新材未能在3个月
内恢复生产,公司存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ST)”的风险。虽然宁科生物公司在财务
报表附注三、2持续经营中已披露了维持持续经营拟采取的改善措施,但截至报告日,这
些措施的具体推进计划未充分披露,也未得到有效的实施,中科新材尚未恢复生产。
如上所述,我们审计时取得的审计证据能够支持宁科生物公司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时
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且宁科生物公司财务报表附注对持续经营假设存在的重大不
确定性进行了充分披露,但因重要的有关改善持续经营重大不确定性的未来应对计划尚在
论证报批过程中,未能充分披露。因此,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一
持续经营》(2016年修订)第二十二条:如果运用持续经营假设是适当的,但存在重大不
确定性,且财务报表对重大不确定性未作出充分披露,注册会计师应当按照《中国注册会
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的规定,恰当发表保留意见
或否定意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报告“形成保留(否定)意见的基础”部分说明,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