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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联美控股:分拆所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2020-07-09  

						证券代码:600167             证券简称:联美控股              公告编号:2020-032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
分拆所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相关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股票情况查询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美控股”、“上市公司”“公
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兆
讯传媒”)至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
下简称“本次分拆”)。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 2020 年 3 月
10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
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属子
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等相关议案,
并于 2020 年 3 月 11 日公告;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0 年
5 月 22 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分拆所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
公司至创业板上市方案的议案》《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分拆所
属子公司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
(以下简称“《预案(修订稿)》”)等相关议案,并于 2020 年 5 月 23
日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
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规定,公司对
本次分拆涉及的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次分拆首次作出决议前六
个月至《预案(修订稿)》披露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查询,并于近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1
(简称“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
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查询结果,公司对本次分拆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
买卖股票情况进行了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
       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自查期间为本次分拆首次作出决议
(2020 年 3 月 10 日)前六个月至《预案(修订稿)》披露前一日(即
2020 年 5 月 22 日)止,即 2019 年 9 月 10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以
下简称“自查期间”)。


       二、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知情人核查范围
       1、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
员;
       2、兆讯传媒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
员;
       3、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涉及的现任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知情人员;
       4、相关中介机构及具体业务经办人员;
       5、前述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年满
18 周岁的子女。
       三、本次分拆相关人员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一)自然人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相关主体出具的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持股及买卖变
动证明,本次分拆涉及的相关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
情况如下: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核查期末持
序号    姓名     职务/关系      交易期间
                                           股份(股) 股份(股) 股情况(股)

                                  2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   2019 年 9 月
1    张慧    限公司监事田慧君妻   11 日至 2020    25,000   25,000    0
                     子           年 3 月 12 日
                                  2019 年 9 月
             兆讯传媒广告股份有
2   贾钧博                        26 日至 2020    21,000   19,000   2,100
             限公司高管贾琼之子
                                  年3月4日
    1、就上述买卖联美控股股票的情况,张慧及贾钧博已出具声明
与承诺如下:
    “本人买卖联美控股股票行为系根据二级市场交易情况、联美控
股已公告信息并基于自身对于证券市场、行业判断和对联美控股股票
投资价值的分析和判断而独立做出投资决策和投资行为,未从田慧君
(贾琼)或其他任何其他方处获得相关事项的内幕信息,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泄露内幕信息或者建议他人利用内幕信息进行交
易的情形。
    除自查报告中披露的信息外,在本次自查期间,本人没有其他持
有或买卖联美控股股票的情况。
    若本人上述买卖联美控股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
处,本人愿意将因上述买卖联美控股股票而获得的全部收益和潜在收
益上交联美控股。
    本人承诺,在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将其控股子公司分拆至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完成或终止前,本人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及证券主管机关颁布的规范性文件规范交易行为,不会再以直接或间
接方式通过股票交易市场或其他途径买卖联美控股的股票。
    本人承诺本声明与承诺中所涉及各项内容不存在虚假陈述、重大
遗漏之情形,本人保证上述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愿意就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除上述相关自然人外,其他内幕信息知情自然人在自查期间不存
在买卖联美控股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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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相关机构买卖上市公司股票情况
    根据相关自查报告及中登公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本次分拆核查范围内相关机构在自查期间买卖联
美控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安信证券担任本次分拆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在自查期间持有或
买卖联美控股股票的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票账户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累计买入       累计卖出
  权益投资部多策略组     600167     联美控股       416,787        416,847
量化投资部的量化选股组合 600167     联美控股         18,200        18,200
    安信证券创利 1 号    600167     联美控股          1,800         1,800
  安信证券多策略 1 号    600167     联美控股         92,500        95,800
  安信证券多策略 2 号    600167     联美控股         74,404        74,404
  安信证券多策略 3 号    600167     联美控股         52,300        52,300

    根据安信证券出具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美量子股份
有限公司股票交易自查期间相关机构或人员买卖股票情况的核查意
见》、《关于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的自查报告》,安信证券
作为本次分拆上市的独立财务顾问、兆讯传媒申报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的保荐机构,自查期间,“上述账户及产品买卖联美控股股票的交易
是基于证券交易所及上市公司发布的公开数据进行组合投资、量化投
资的行为,属于组合投资、避险投资、量化投资等范畴。安信证券已
经制定并执行信息隔离管理制度,在存在利益冲突的业务之间设置了
隔离墙,防止内幕信息不当流通,符合中国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信
息隔离墙制度指引》等规定。安信证券上述账户及产品买卖联美控股
股票行为与本次分拆不存在关联关系,安信证券不存在公开或泄漏相
关信息的情形,也不存在利用该信息进行内幕交易或操纵市场的情
形。
    除上述已披露情形外,安信证券及其相关人员在自查期间不存在
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
    综上,除上述相关机构外,本次分拆上市核查范围内其他相关机
构不存在买卖联美控股股票的情况。”

                                    4
    四、结论
    公司在策划本次分拆事项过程中,严格按照《内幕信息知情人登
记管理制度》及公司相关内部保密制度,限定参与策划讨论的人员范
围,并采取相应保密措施。公司已将本次分拆的商议筹划、论证咨询、
决策讨论等阶段的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了登记,内幕信息严格控制在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登记人员范围之内。
    根据核查范围内相关法人机构和人员出具的自查报告及声明与
承诺,上述机构和人员在自查期间内买卖联美控股股票的行为不涉及
内幕交易。
    综上,针对本次分拆事项,公司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限制内幕
信息知情人范围,与相关各方签署保密协议或约定有关保密条款,履
行了相关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选择性信息披露和信息提前泄露的
情形,不存在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本次分拆的内幕信息进行交易
的行为。
    五、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上市公司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表、本次分拆自查范围内相关人员和机构出具的自
查报告及相关声明与承诺,如前述相关人员和机构出具的自查报告及
相关声明与承诺内容属实,自查期间内上述相关人员和机构对上市公
司股票的买入、卖出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
    六、律师出具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认为,在前述相关机构和自然人出具的自查
报告及相关声明与承诺真实、准确、完整的情况下,自查期间内上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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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机构及自然人对上市公司股票的买卖行为不属于《证券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
信息从事证券交易的行为,其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行为不构成本次分
拆的法律障碍。


    特此公告。




                                 联美量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7 月 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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