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1–003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提示: ●发行数量和价格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 股) 发行数量:769,186,500 股 发行价格:1.62 元/股 ●发行对象、认购数量及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 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太原重型机械集 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重集团”) 。太重集团认购股份数量为 769,186,500 股。 太重集团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 36 个月 内不得转让。 ●预计上市时间 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登记手续。本次发行的新增股份在限售期 满的次一交易日可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非交易日顺延)。 ●资产过户情况 本次发行不涉及资产过户情况,发行对象均以现金认购。 一、本次发行基本情况 1 (一)本次发行的内部决策程序、中国证监会核准结论和核准文号 2020 年 7 月 12 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 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 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 析报告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7 月 14 日,公司收到山西省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 太重集团旗下太原重工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批复》(晋国资运营函 [2020]177 号)。 2020 年 8 月 7 日,公司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逐项审议 并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 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的议案》等议案。 2020 年 10 月 1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 2020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会议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与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 限公司签订<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等议 案。 2020 年 11 月 30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请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通过。 2020 年 12 月 16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85 号),核准批复太原重工非 公开发行 769,186,500 股新股。 (二)本次发行情况概要 股票类型:A 股 股票面值:人民币 1.00 元 发行数量:769,186,500 股 发行价格:1.62 元/股 2 募集资金总额:1,246,082,130.00 元 发行相关费用:5,579,269.30 元 募集资金净额:1,240,502,860.70 元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德证券”) (三)募集资金验资和股份登记情况 1、募集资金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94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29 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指定 的收款银行账户工商银行华贸中心支行 0200234529027300258 账号已收到本次 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资金 1,246,082,130.00 元。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78 号),截至 2020 年 12 月 30 日 止,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发行 769,186,500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 1,246,082,130.00 元,扣除各项不含税发行费用人民币 5,579,269.30 元,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0,502,860.70 元,其中新增注册资本(股本) 为人民币 769,186,500.00 元,资本公积为人民币 471,316,360.70 元。本次非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 3,333,141,500.00 元, 累计股本人民币 3,333,141,500.00 元。 2、股份登记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的 769,186,500 股份的登记托管及限售手续已于 2021 年 1 月 8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 (四)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 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1、公司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中德证券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 合规性的结论意见 3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募集资金总额符合公司董事 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已履行 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次发行符合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非公开发行方案,缴款通 知的发送、缴款和验资过程合规,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过程符合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已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中的相关安排。 本次发行对象不属于私募投资基金,无需履行相关私募备案程序。发行对 象的投资者类别(风险承受等级)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风险等级相匹配。本次 发行的认购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选择等各个方面,充分体 现了公平、公正原则,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2、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结论 意见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已获得必要的批准和授权,并已获得中国证监会核 准,具备实施的法定条件;本次发行的认购对象及发行过程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 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有关本次发行的决议 文件、《关于核准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 [2020]3385 号)以及《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发行方案》 的规定;本次发行过程涉及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缴 款通知书》《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 4 发行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等法律文件真实、合法、有效;本次发行的结 果合法、有效。 二、本次发行结果及发行对象简介 (一)本次发行结果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共 1 名,为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太重集团。太重 集团认购股份数量为 769,186,500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 发行对象名称 获配股数(股) 获配金额(元) 锁定期(月) 号 1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769,186,500 1,246,082,130.00 36 合 - 769,186,500 1,246,082,130.00 36 计 (二)发行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韩珍堂 注册资本 142,029.557782 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400002762024554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注册地址 太原市万柏林区玉河街 53 号 成立日期 1980 年 8 月 15 日 冶金、轧钢、锻压、起重、矿山、煤炉、焦炉、清洁型煤 深加工、环保、电控等成套设备及其工矿配件,油膜轴 承、减速机、车轮车轴、液压气动元件、液压系统、钢 锭、铸件、锻件、结构件、工模具的制造、销售、安装、 修理、改造、检测、调试,技术开发、设计、引进转化、 经营范围 咨询服务,电子计算机应用及软件开发;工程项目可行性 研究;工程设计;建筑材料的生产销售;化工产品(除易 燃、易爆、易腐蚀危险品)的批发零售;设备租赁;房地 产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技能培训;医用氧、充装液化 气体(仅限下属分公司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太重集团是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为发行人的关联法人,本次发行构成 发行人的关联交易。发行人已经就本次非公开发行依法履行了关联交易的决策 程序。 三、本次发行前后公司前十名股东变化 5 (一)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截至 2020 年 9 月 30 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持有有限售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条件股份数量 号 (股)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 1 662,650,710 25.84% - 司 2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198,417,015 7.74% - 3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50,819,400 1.98% - 4 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2,723,400 1.28% - 5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1,656,998 0.84% - 6 河南省兆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603,089 0.73% -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 7 12,998,800 0.51% - 融资产管理计划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 8 12,612,600 0.49% - 融资产管理计划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 9 11,807,202 0.46% - 融资产管理计划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 10 6,194,600 0.24% - 融资产管理计划 合计 1,028,483,814 40.11% (二)本次发行后公司前十名股东情况 本次发行新增股份完成股份预登记后,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出具的权益登记日期为 2021 年 1 月 8 日的《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 户前 200 名明细数据表》,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号 1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有限公司 967,603,515 29.03% 2 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公司 662,650,710 19.88% 3 山西省旅游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2,723,400 0.98% 4 河南省兆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8,603,089 0.56% 5 嘉实基金-农业银行-嘉实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2,998,800 0.39% 6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2,612,600 0.38% 7 银华基金-农业银行-银华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11,807,202 0.35% 8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6,194,600 0.19% 9 葛徐 6,000,000 0.18% 10 金丽 5,493,300 0.16% 6 合计 1,736,687,216 52.10% (三)本次发行对公司控制权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控股股东为太原重型机械(集团)制造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为“太重制造”),太重制造持有公司 25.84%的股权。太重集 团持有公司 7.74%的股权并持有太重制造 70.94%的股权,从而直接和间接控制 公司 33.58%的股权,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 本将由发行前的 2,563,955,000 股增加至 3,333,141,500 股,太重集团将持有 公司 29.03%股权,成为公司控股股东;太重集团直接持有公司 29.03%股权,并 通过太重制造间接控制公司 19.88%的股权,合计共控制公司 48.91%股权,仍为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因此,本次发行不会导致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影响公司股权结构的 稳定性。 四、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表 本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股份性质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 - 769,186,500 23.08% 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 2,563,955,000 100.00% 2,563,955,000 76.92% 股份总数 2,563,955,000 100.00% 3,333,141,500 100.00% 五、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对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 本次发行将增加与发行数量等量的有限售条件的流通 A 股,但不会导致公 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海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上市条件。 7 (二)对资产负债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带来积极影响,发行完成后,公司净资产将 有所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有所下降,营运资金更加充足,有利于降低财务风 险,提高偿债能力,从而提高公司的整体竞争力。 (三)对公司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净资产有所增加,短期内公司净资 产收益率、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可能会有所下降,但募集资金到位后,将有助 于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强资金实力,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提升公 司后续发展及盈利能力。 (四)对公司业务结构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主营业务保持不变,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 不会对公司的业务结构产生重大影响。 (五)对公司高管人员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保持稳定;本 次非公开发行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结构不产生影响;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不会因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而发生重大变化。 (六)本次发行对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非公开发行由投资者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 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在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等情况不会发生变化。 六、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情况 (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名称: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侯巍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1 号华贸中心 1 号写字楼 22 层 保荐代表人:左刚、赵墉一 项目协办人:邓仲彤 电话:010-59026666 8 传真:010-59026670 (二)发行人律师 名称: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北路甲 19 号嘉盛中心 19 层 1902 室 负责人:邹伙发 经办律师:蒋青化、邹伙发 电话:010-59670019 传真:010-59670019 (三)审计机构、验资机构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 号赛特广场五层 负责人:徐华 经办会计师:龙传喜、司伟库 电话:010-85665588 传真:010-85665120 七、上网公告附件 (一)《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太原重 工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三)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关于太原重工股 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法律意见书》(桦 天证字[2020]第 004-5 号); (四)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 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0)第 110ZC00478 号)。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3 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