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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太原重工:太原重工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2022-08-26  

                         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2-034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

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太原重工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并于2022年8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相关

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采取了充分必要的保密措施,同

时对本次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做了必要登记。根据《管理办

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买

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自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核查的范围与程序

    1.核查对象为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

    2.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其直系亲属均填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

表》。

    3.公司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

上海分公司”)就核查对象在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6个月内(本次自查期间为

2022年2月10日至2022年8月10日,以下简称“自查期间”)买卖公司股票情况进行
了查询确认,并由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出具了查询证明。

    二、核查对象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2022年8月15日出具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及股

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次激励计划自查期间,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及直系亲属

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公司股票交易的情形。

    三、结论

    综上所述,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建立了信息披

露及内幕信息管理的相关制度;本次激励计划的策划、讨论等过程中已按照上述

规定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限定接触到内幕信息人员的范围,对接触到内幕信息

的相关公司人员及中介机构及时进行了登记;公司在本次激励计划公告前,未发

生信息泄露的情形,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

利情形。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