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69 证券简称:太原重工 公告编号:2022-041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日:2022 年 9 月 27 日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3,883.39 万股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已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 司办理完成公司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限制性 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一)限制性股票授予的具体情况 公司根据 2022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于 2022 年 9 月 8 日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 2022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 2022 年 9 月 8 日 为授予日,以人民币 1.38 元/股的授予价格向 193 名激励对象授予 3,898.39 万股 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核查意见,认为限制 性股票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 日符合相关规定。本次激励计划实际的首次授予情况如下: 1.首次授予日:2022 年 9 月 8 日。 2.首次授予数量:3,883.39 万股。 3.首次授予对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 骨干。 4.首次授予人数:192 人。 5.首次授予价格:1.38 元/股。 6.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太原重工 A 股普通股股票。 7.实际授予数量与拟授予数量差异的说明:在缴款验资环节及后续办理登 记的过程中,1 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15 万股,上述 1 名激励对象放弃的 15 万股限制性股票,将直接调减取消授予。因 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 193 人变更为 192 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实际授予数量由 3,898.39 万股变更为 3,883.39 万 股,直接调减取消授予 15 万股。 (二)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本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获授限制性股票 占授予限制性股 占公司股本总 姓名 职务 数量(万股) 票总数比例 额的比例 王省林 副总经理 35.21 0.73% 0.011% 贺 玮 副总经理 38.38 0.80% 0.012% 段志红 财务总监 34.31 0.71% 0.010% 赵晓强 董事会秘书 32.74 0.68% 0.010% 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 3,742.75 77.68% 1.123% 骨干(188 人) 首次授予合计(192 人) 3,883.39 80.60% 1.165% 预留 935 19.40% 0.281% 合计 4,818.39 100.00% 1.446% 注:1.本计划激励对象未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没有 持有公司 5%以上股权的主要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2.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3.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按照不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含权益授予价值)的 40% 确定。 二、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锁定期和解锁安排情况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 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解除限售或回购之日止,最长不超过 72 个月。 (2)自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内为限售期。 在限售期内,激励对象根据本计划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予以限售,不得转让、不得 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激励对象因获授的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而取得的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等股份同时按本计划进行锁定。解除 限售后,公司为满足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未满足解除限 售条件的激励对象持有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回购。 (3)本计划首次授予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期及各期解除限售 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可解除限售数量 解除限售安排 解除限售时间 占获授数量比例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24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及预留授予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40%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36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及预留授予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二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自相应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48 个月后的首个交易 首次及预留授予 日起至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 60 个月内的最后一个 30% 第三个解除限售期 交易日当日止 三、限制性股票认购资金的验资情况 根据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22 年 9 月 16 日出具的《太原 重工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致同验字(2022)第 140C000535 号),截至 2022 年 9 月 16 日,公司已收到 192 名股权激励对象缴纳的限制性股票认缴股款共计 人民币 53,590,782.00 元,其中计入新增注册资本 38,833,900.00 元,计入资本公 积 14,756,882.00 元。本次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前为人民币 3,333,141,500.00 元, 变更后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3,371,975,400.00 元。 四、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情况 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为 3,883.39 万股,已于 2022 年 9 月 27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8 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证券变更登记证 明》。 五、授予前后对公司控股股东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增加 3,883.39 万股,公司控股 股东持股比例的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六、股权结构变动情况 单位:股 类别 变动前 本次变动 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股份 769,186,500 +38,833,900 808,020,400 无限售条件股份 2,563,955,000 0 2,563,955,000 总计 3,333,141,500 +38,833,900 3,371,975,400 七、本次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公司本次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 股普通股所筹集资金 53,590,782.00 元 将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八、本次授予后新增股份对最近一期财务报告的影响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1 号—股份支付》的规定,公司将在限售期的每个 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解除限售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 信息,修正预计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 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经测算,首次授予部分实际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成本合计为 4,893.07 万元, 2022 年-2026 年限制性股票成本摊销情况见下表: 授予数量 总成本 2022 年 2023 年 2024 年 2025 年 2026 年 (万股)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3,883.39 4,893.07 611.63 1,834.90 1,508.70 693.19 244.65 注:上述结果并不代表最终的会计成本。会计成本除了与授予日、授予价格和授予数量 相关,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权益数量有关,上述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最终结果将以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由本次股权激励产生的总费用将在经常性损益中列支。公司以目前情况估 计,在不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本计划费用的摊销对有效 期内各年净利润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考虑激励计划对公司发展产生的正 向作用,由此激发管理团队的积极性,提高经营效率,降低委托代理成本,激励 计划带来的公司业绩提升将远高于因其带来的费用增加。 特此公告。 太原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9 月 2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