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说明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与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 司决定将按照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2019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 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版)的通知》 (财会[2019]16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号)、《企业会计准则 第24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号)、《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财会[2017]14号)、《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号)以 及《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号)等规定执行,对财务报表 进行了调整。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及合 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 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 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 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 ——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公司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初留存收益 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财会[2019]8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同时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准则进 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 [2019]9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同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关 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执行上述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中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为 “应收票据及应收 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应 账款”拆分为“应收 “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0.00 元, 票据”和“应收账 0.00 元, “应收账款”上年年 “应收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0.00 款”列示;“应付票 末余额 17,853,293.07 元; 元; 据及应付账款”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为 分为“应付票据”和 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应 “应付账款”列示; “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0.00 元, 比较数据相应调 0.00 元, “应付账款”上年年 “应付账款”上年年末余额 0.00 整。 末余额 666,987,590.71 元。 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 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 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1)可供出售权益工具 18,853,951.84 元 18,853,951.84 元 投资重分类为“以公允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 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加 18,343,832.89 元 18,343,832.89 元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交易性金融资产:510,118.95 510,118.95 元 元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 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1)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523,063,021.14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523,063,021.14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7,853,293.0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7,853,293.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应收款项融资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50,099,447.32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50,099,447.32 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摊余成本 (含其他流动资产)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其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合收益(债务工具) (含其他流动资产)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计入当期损益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 含 其 他 流 动 合收益 (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资产)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510,118.95 以成本计量(权益工 计入当期损益 18,853,951.84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18,343,832.89 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75,775,140.63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75,775,140.63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140,274,581.09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140,274,581.09 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摊余成本 (含其他流动资产)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其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合收益(债务工具) (含其他流动资产)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可供出售金融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 产 合收益 (权益工 (含其他流动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产)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118.9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以成本计量(权益 计入当期损益 18,343,832.89 18,853,951.84 产 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本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和 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说明。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