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0-015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 行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产、 净利润。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分别于 2019 年 4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 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2019 年 9 月 19 日发布了《关于修订 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对一般企业财 务报表及合并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金融企业 2019 年度中期财务报表和年度财务报表及以后期间的财务报表。 财政部于 2017 年印发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会[2017]9 号)以及《企业会计准则 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公司根据累积影响数,调整年 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9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 换》(财会[2019]8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0 日起执行, 同时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根据该 准则进行调整。 财政部于 2019 年 5 月 16 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 会[2019]9 号),要求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自 2019 年 6 月 17 日起执行,同时 对 2019 年 1 月 1 日至该准则施行日之间发生的债务重组,根据该准则进行调整。 财务报表附注 第 1 页 公司根据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内容进行 了调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新修订并发布的《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 号)、《关于修订印发合 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财会[2019]16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财会〔2017〕7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 金融资产转移》(财会〔2017〕8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财 会〔2017〕9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财会〔2017〕14 号)、《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财会[2019]8 号)以及《企业会 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财会[2019]9 号)等规定执行。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4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第 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1、执行《财政部关于修订印发 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和 《关于修订印发合并财务报表格式(2019 版)的通知》 执行上述规定,对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进行了修订,对公司的主要影响如 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内容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1)资产负债表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 “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拆分 财务报表附注 第 2 页 中“应收票据及应 分为“应收票据”和“应收 为“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 收账款”拆分为 账款”,“应收票据”上年年 “应收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应收票据”和 末余额 0.00 元, “应收账 0.00 元, “应收账款”上年 “应收账款”列 款 ”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年末余额 0.00 元; 示;“应付票据及 17,853,293.07 元;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分 应付账款”拆分为 “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拆 为“应付票据”和“应付账款”, “应付票据”和 分为“应付票据”和“应付 “应付票据”上年年末余额 “应付账款”列 账款”,“应付票据”上年年 0.00 元, “应付账款”上年 示;比较数据相应 末余额 0.00 元, “应付账 年末余额 0.00 元。 调整。 款 ” 上 年 年 末 余 额 666,987,590.71 元。 2、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 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2017 年修订)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 础,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的主要影响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受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和原因 合并 母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少 (1)可供出售权益工 少 18,853,951.84 元 18,853,951.84 元 具投资重分类为“以公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增加 允 价 值计量 且 其变动 增加 18,343,832.89 元 18,343,832.89 元 计 入 当期损 益 的金融 交易性金融资产:增加 交易性金融资产:510,118.95 资产”。 510,118.95 元 元 财务报表附注 第 3 页 以按照财会[2019]6 号和财会[2019]16 号的规定调整后的上年年末余额为基础,各项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按照修订前后金融工具确 认计量准则的规定进行分类和计量结果对比如下: (1)合并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523,063,021.14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1,523,063,021.14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7,853,293.07 应收账款 摊余成本 17,853,293.07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应收款项融资 其他综合收益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50,099,447.32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50,099,447.32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投资 摊余成本 且其变动计入其 (含其他流动资产) 他综合收益(债务 其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工具) (含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 可供出售金融 以公允价值计量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资产 且其变动计入其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当期损益 (含其他流动 他综合收益 (权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510,118.95 以成本计量(权益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当期损益 18,343,832.89 18,853,951.84 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财务报表附注 第 4 页 (2)母公司 原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列报项目 计量类别 账面价值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75,775,140.63 货币资金 摊余成本 275,775,140.63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140,274,581.09 其他应收款 摊余成本 1,140,274,581.09 以公允价值计量 债权投资 摊余成本 且其变动计入其 (含其他流动资产) 他综合收益(债务 其他债权投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工具) (含其他流动资产) 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可供出售金融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且其变动计入其 当期损益 资产 产 他综合收益 (权 (含其他流动资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产) 其他综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资产 510,118.9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 以成本计量(权益 当期损益 18,343,832.89 18,853,951.84 产 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其他综合收益 财务报表附注 第 5 页 3、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7 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2019 修订)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4、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2 号——债务重组》(2019 修订) 公司执行上述准则在本报告期内无重大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 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