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2020-05-22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0-022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
知已于2020年5月12日以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0年5
月21日在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公司办公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体引主持,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卧龙地产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与会监事表决,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
我们对公司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的原因、数量及激励对象名单进
行审核,经审查后认为:
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股权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的股票期权激励对象寿均良、骆艳庆2人已离职,公司注销上述2位已离职激励对
象已获授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7.20万份,符合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本次
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根据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
授权,本次注销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本次
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同意公司董事会注销上述部分已授予未行权股票期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
次授予第二期与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的
议案》
我们审核了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与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
及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同意符合条件的 34 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第
二期行权条件成就,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99.00 万份;同意符合条件的 9 名预
留授予激励对象股票期权第一期行权条件成就,对应的股票期权行权数量为 24.50 万
份;同意 13 名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成就,对应的解锁数量为 61.20
万股。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可行权/解锁的激励对象在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
十五次会议审议确认并于 2018 年 2 月 7 日披露的被授予权益的激励对象名单内,激
励对象可行权与解锁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可行权的激励对象在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确认并于 2019 年 1 月 28 日披露的被授予权益的激
励对象名单内,激励对象可行权资格合法有效。
本次股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第二期与预留授予第一期行权条件及限制
性股票第二期解锁条件符合《管理办法》、《股权激励计划》、《卧龙地产 2018 年股票
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
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8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2019年员工持股计划
第一期业绩考核指标达成的议案》
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期公司业绩考核指
标相同,即公司 2019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 2017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 50%,我们在审核 2019 年度公司与个人业绩目标的达成
情况及考核结果后,认为公司 2018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期与 2019 年员工持股计划第
一期要求的业绩考核指标已经达成,符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公司 2019 年员工
持股计划》、《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
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0 年 5 月 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