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2020-08-14
股票代码:600173 股票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0-033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财政部相关规定所进
行的调整,仅对财务报表的列报项目产生影响,不影响公司当期总资产、净资
产、净利润。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17 年 7 月 5 日发布《关于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
入> 的通知》(财会[2017]22 号)(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要求在境
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
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由于上述通知及企业会计准则的修订,公司对原会计政策
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
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从 2020 年 1 月 1 日开始执行《新收入准则》,
其他未修改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
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与第八届监事会
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新旧准则转换的衔接规定,公司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新收入准
则》,公司应当根据首次执行该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
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亦无需对以前年度进行追溯
调整。
执行上述《新收入准则》对卧龙地产 2020 年 1 月 1 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
如下: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合并:
预收账款:减少 3,551,624,044.78 元
资产负债表中预收账款重分类为 合同负债:增加 3,551,624,044.78 元
合同负债 母公司:
预收账款:减少 0 元
合同负债:增加 0 元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仅对调整报表项目金额产生影响,对公司当期总资产、
净资产、净利润未产生影响。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的结论性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颁布的规定进行的合
理变更和调整,有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对公司净利润和股东权益无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
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依据财政部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
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其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投资者提供可
靠、准确的会计信息,符合公司及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
项。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8 月 1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