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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卧龙地产:卧龙地产2020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2021-03-26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0 年度工作情况向本次董事会述职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18 年 10 月 22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杜兴强先生、陈
林林先生、倪宇泰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杜兴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0 年 3 月,因倪宇泰先生辞任公司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经公司 2019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选举娄燕儿女士为公司董事,并经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
会议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调整,调整后由杜兴强先生、陈林林先
生、娄燕儿女士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杜兴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杜兴强:1974年出生, 博士研究生。现为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系
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与“教育部首届新
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等称号;曾获教育部人
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霍英东高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一等奖、福建省社科
优秀成果一等奖等,教学成果曾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福建省教学成果一等
奖;曾任全国青联委员与福建省青联常委;担任宋都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麦克奥迪(厦门)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现任卧龙地产独立董事。
       陈林林:1974年出生,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学
术委员会主任,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教育部新世纪人才、长江学者等人才计划,
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国务院特殊政府津贴。现任卧龙地产独立董
事。
       娄燕儿:1972年出生,本科学历,历任上海卧龙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
卧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现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副总裁兼财务总监。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0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6 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具体如下:
    1、2020 年 2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19 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及相关说明,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19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19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同意以此财务
报表为基础开展 2019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2、2020 年 4 月 17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出具初步意见后的审计
报告,并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初步审计意见,同意以此为基础制
作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2020年4月22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19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2019年度审计报告》、《2019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0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度审计工作总结》、
《关于2019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
案》、《公司审计部2019年度总结及2020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会计政
策变更的议案》。
    4、2020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5、2020年8月13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
告及报告摘要》。
    6、2020年10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第三季
度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三、其他职责履行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客观、全面、真实,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已得到有效实施,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职,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的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没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
    2、审阅了公司 2019 年度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包括查
阅公司账簿、凭证,核对公司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等,认为 2019 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的
审计工作,就重点工作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立信会计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4、充分了解和审查了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
信状况等信息,认为立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
业胜任能力。立信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
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我们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工作
的需求,建议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0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0 年度,我们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了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勤勉尽职,在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督促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指导内部审计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展望 2021 年,
我们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持续提高。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杜兴强    陈林林    娄燕儿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