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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卧龙地产:卧龙地产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1-03-26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
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
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号〕和《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
意见》及《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
立董事,对公司截止2020年12月31日的关联方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专
项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关于2020年度公司关联方资金占用的说明及意见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
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等规
定,2020 年度,公司不存在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二、关于202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说明及意见
    1、截至 2020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为购买商品房业主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
的余额为 338,815.04 万元,担保金额为贷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及银行为
实现债权而发生的相关费用,担保金额随着借款人逐期还款而相应递减。担保
期限自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借款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公司为业主办妥所购住房
的《房屋所有权证》并办妥房屋抵押登记、将《房屋所有权证》等房屋权属证
明文件交银行保管之日止。根据行业惯例此项担保是必须的,本公司历年没有
发生由于担保连带责任而发生损失的情形,因此该项担保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
无重大影响。
    2、经公司 2020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为间接控股股东卧
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7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期限为三年,自股
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计算;审议该担保时关联董事和关联股东均回避了表决。截
至报告期末,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金额为 25,000 万元;无逾期担保、无违规担
保。
    综上,公司 2020 年度对外提供的各项担保,其程序符合《公司章程》、中
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
的通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等相关规定,所担保事
项风险可控,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的情况。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何大安   杜兴强     陈林林
                                                       2021 年 3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