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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卧龙地产:卧龙地产2021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2022-04-13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公
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就 2021 年度工作情况向本次董事会述职如
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公司于
2021 年 10 月 2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杜兴强先生、陈林林先
生、王希全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选举杜兴强先生为主任委员。
2022 年 1 月 11 日,因人员调整,经 2021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次会议,选举娄燕儿女士为第九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王希全先
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杜兴强: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为厦门大学会计系教授、博士生导师、
系主任,美国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入选“国家百
千万人才工程”与“教育部首届新世纪优秀人才计划”,被授予“国家有突出贡献中
青年专家”等称号;曾获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一等奖、教育部霍英东高
等院校青年教师奖一等奖、福建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等,教学成果曾获得国家
级教学成果二等奖及福建省教学成果特等奖;曾任全国青联委员;同时担任宋都
基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福建圣农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卧
龙地产董事。
       陈林林:1974年出生,博士研究生。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特聘教授、浙江
工商大学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任,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教育部新世纪人
才、长江学者等人才计划,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荣誉称号、国务院特殊
政府津贴。同时担任浙江杭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卧龙地产董事。
       王希全:1974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历任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助理、
投资部部长,卧龙控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卧龙地产总经理。现任卧龙控股董事、
执行总裁,卧龙地产董事长。
    娄燕儿:1972年出生,本科,历任上海卧龙国际商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
卧龙矿业有限公司董事长、卧龙控股副总裁兼财务总监。现任卧龙控股董事、卧
龙地产董事、总裁。

                           二、会议召开情况

    2021 年,审计委员会共召开六次会议,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具体如下:
    1、2021 年 1 月 13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0 年度财务会计
报表及相关说明,认为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的有关数据基本反映了公司截止
2020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负债情况和 2020 年度的生产经营成果,同意以此财务
报表为基础开展 2020 年度的财务审计工作。
    2、2021 年 3 月 12 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阅了出具初步意见后的审计
报告,并听取了会计师关于审计工作安排以及初步审计意见,同意以此为基础制
作公司 2020 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3、2021年3月24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2020年度报告全文及
摘要》、《2020年度审计报告》、《202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1年度财务
预算报告》、《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0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
告》、《关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0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关
于2020年度审计机构费用及聘任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的情况专项说明的议案》、
《公司审计部2020年度总结及2021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4、2021年4月2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
报告全文及报告正文》。
    5、2021年8月18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半年度报
告及报告摘要》。
    6、2021年10月27日,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第三季
度报告》。

                         三、其他职责履行情况

    本年度审计委员会按照规定履行以下职责:
    1、认真检查了公司的会计政策、财务状况,认为公司严格遵守了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对外披露的财务报告信息客观、全面、真实,公司内部审
计制度已得到有效实施,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能勤勉尽职,立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是客观的,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没有损害非关联方股东的权益。
    2、审阅了公司 2020 年度大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自查报告,包括查
阅公司账簿、凭证,核对公司银行对账单与银行日记账等,认为 2020 年度公司
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发生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情况。
    3、督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对公司的
审计工作,就重点工作与其充分沟通,及时推进了立信会计师对公司的审计工作。
    4、充分了解和审查立信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
状况等信息,认为立信在审计工作中能够严格遵守独立审计准则,恪尽职守,按
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开展审计工作,相关审计意见客观、公正,具备专业
胜任能力。立信已购买职业保险,且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具备投资者保护能力。立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综上,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审计
工作的需求,建议续聘立信作为公司 2021 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2021 年度,我们以充足的时间和精力履行了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的职责,勤勉尽职,在推进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完善,保证财务报告的真实、准
确,督促外部审计工作开展,指导内部审计等方面做了一定工作。展望 2022 年,
我们将加强法律法规学习,进一步提高专业素养,勤勉、尽责,推动公司治理水
平持续提高。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杜兴强    陈林林   娄燕儿
                                                        2022 年 4 月 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