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卧龙地产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2022-04-13
证券代码:600173 证券简称:卧龙地产 公告编号:临 2022-018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矿业”)、
南防集团上海尼福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尼福”)、清远市五洲实业投
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清远五洲”)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本次拟为上海矿业提供金额不超过
4.5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前给上海矿业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本次拟为
上海尼福提供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前给上海尼福提供担保
余额为 0 元;本次拟为清远五洲提供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本次担保
前给清远五洲提供担保余额为 0 元。
●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无逾期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4.50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南防集团上海尼福电气有限公司提
供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拟向下属子公司清远市五洲实业投资有
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担
保。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上海矿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杨北路 5509 号 503A 室;
法定代表人:娄燕儿;
注册资本:2,500 万元;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食品进出口;食品销售。(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矿物洗选加工,金属矿石销售,金属材料销
售,有色金属合金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
稀土功能材料销售,供应链管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
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上海矿业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矿业总资产 15,738.55 万元,负债总额 11,471.17
万元,其中银行贷款总额为 4,443.01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1,471.17 万元,净
资产 4,267.38 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89,852.42 万元,净利润 807.93 万元,资
产负债率 72.88%。
(二)上海尼福
注册地址:上海市松江区九亭镇沧泾路 399 号;
法定代表人:王希全;
注册资本:10,000 万元;
经营范围:电气及防爆电气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
防爆开关、防爆空调、防爆灯具、防爆变频器、防爆加湿器、防爆变压器、防爆
电器、高低压电机拖动控制电器、建筑材料销售;房地产开发;自有房屋租赁;
物业管理;建筑装饰装修建设工程专业施工;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上海尼福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上海尼福总资产 7,712.22 万元,负债总额 10,531.57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0,531.57 万元,净资产-2,819.35 万元,全年实现营业收
入 289.16 万元,净利润-421.76 万元,资产负债率 136.56%。
(三)清远五洲
注册地址:清远市人民三路 32 号义乌商贸城四楼;
法定代表人:娄燕儿;
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凭资质证书经营);建筑材料、家具、照
明灯饰、金属材料销售;农副产品批发(不含专项审批);物业出租;物业管理。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清远五洲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情况如下:
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清远五洲总资产 200,615.17 万元,负债总额
165,249.08 万元,流动负债总额为 134,485.83 万元,净资产 35,366.08 万元,全
年实现营业收入 49,593.46 万元,净利润 12,727.02 万元,资产负债率 82.37%。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4.50 亿元人
民币的担保;公司向下属子公司南防集团上海尼福电气有限公司提供金额不超过
2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公司向下属子公司清远市五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提供金额
不超过 3 亿元人民币的担保。上述担保期限为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同意公司为本次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
述担保尚需签署相关协议。
四、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意见
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为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担保出具独立意见如下:卧龙矿业(上海)有限公司、
南防集团上海尼福电气有限公司和清远市五洲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是本公司下属
子公司,资产质量较好,经营情况预期良好,有较强偿还债务能力,本公司对其
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需要,没有损害上市公司利益。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
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
知》、《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同意提交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截止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的对外担保累计金额为 5.00 亿元(公司及子
公司为业主购房提供的按揭担保除外)(不包含本次) 皆为公司对卧龙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5.83%,无逾期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 年 4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