卧龙地产:卧龙地产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2022-06-18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全资子公司卧龙矿
业(上海)有限公司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卧龙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卧
龙控股”)、马哲合计持有的浙江卧龙矿业有限公司 100%的股权(以下简称“本
次交易”)。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
事,认真审阅了拟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本次交易相关文件,
基于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立场,对公司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发表如下事前认
可意见:
1、本次交易将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资产质量和规模,提升公司市场竞争
力,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有利于公
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2、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的方案以及有关协议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方案具有可行性和可
操作性。
3、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董事会会议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
董事需按规定回避表决。
4、公司就本次交易制作的《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
联交易预案》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基于上述,我们同意将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和协议提交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
卧龙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杜兴强 陈林林 何圣东
2022 年 6 月 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