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关于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2015-12-25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5-077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预披露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控股股东《关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
的主要内容:按公司未来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30%;
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
对上述公司控股股东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全体董事均表示
同意,该预案尚须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提议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股东未来 6 个月内没有减持计划。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于 2015 年
12 月 24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建材”)发
来的《关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关于中国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的有关承诺函》。为充分保护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现将该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关于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主要内容
中国建材在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稳定的经营情况以及未来良好的发展前景等因素
后,为进一步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成果,提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分配的现金红利
总额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之比不低于 30%;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2 股。
中国建材同时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在未
来 6 个月内没有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
二、董事会对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的意见及确认
公司董事会在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提交的《关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及《关于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有关承诺函》后,全体董事对上述提议中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进行
了审慎评估,认为:中国建材提议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广大投
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与公司经营业绩和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法》、《证
券法》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能够达到中
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最低现金分红比例
要求,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按该预案进行分配后,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
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全体董事均同意上述提议中的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时,全体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1
如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三、公司董事及提议股东的持股变动情况与增减持计划
(一)公司提议股东持股变动情况
中国建材在公司董事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 6 个月内,通
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于 2015 年 9 月 15 日增持公司股份 2,100,000 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4%;于 2015 年 9 月 16 日增持公司股份 1,000,000 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 0.11%。
增持前,中国建材持有公司股份 295,086,1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3.82%;
增持后,中国建材持有本公司股份 298,186,135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4.17%。
(二)公司提议股东未来 6 个月内的增减持计划
中国建材计划自 2015 年 7 月 9 日起 6 个月内,根据市场情况增持本公司股份,
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本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 5%,并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
不减持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详见公司 2015 年 7 月 9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及
第二大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050>)。
中国建材未来 6 个月内无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三)公司董事持股变动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在审议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 6 个月内,未发生
持股变动。
(四)公司董事未来 6 个月的增减持计划
公司董事未来 6 个月内无增减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
四、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代表公司控股股东提议,并非董事会决议,具体利
润分配预案需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公司全体董事均书面承诺,在公司董事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如持有本公司股票,则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公司控
股股东中国建材同时承诺,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时投赞成票。
(二)在公司全体董事同意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前的 6 个月内,以及
在公司全体董事同意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议后的 6 个月内,公司均不存在限
售股解禁及限售期即将届满的情况。
(三)公司董事会提请投资者注意: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的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部分,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其持股比例不产生实质性影
响,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 12 月 24 日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