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7-08-18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7-038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度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方案已于 2017 年 5 月 17 日实施完毕,公司注册资本由 243,215.7534 万元增加
至 291,858.9041 万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需调整公司经营范围,在章程中增
加“党的建设”章节,现需对《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相应
修改,具体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243,215.7534 万元。 291,858.9041 万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经营范
围是: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复合材料、建 围是:玻璃纤维及其制品、复合材料、建
筑材料、工程材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相关 筑材料、工程材料及制品、玻璃纤维相关
原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 原材料、化工原料(不含危险品及易制毒
品)、设备及配件的批发;自有房屋的租 品)、设备及配件的批发;自有房屋的租
赁;设备安装;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 赁;设备安装;信息技术服务;企业管理;
资产管理。(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 资产管理;销售不饱和聚酯树脂。(涉及
营) 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第十九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243,215.7534 万股,均为普通股。 291,858.9041 万股,均为普通股。
第十一章 党的建设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
党章程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
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党务工
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党
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
用。
第一百九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
大问题,应当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新增
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委会研究讨
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管理层作出决定。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
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
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
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
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
建设等,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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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
原《公司章程》第十一章及以后章节序号依次向后顺延,其他条款不变。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7 年 8 月 1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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