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2019-03-21
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10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3 月 19 日召开的
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
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2017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公司在《公司章程》中,增设了“第十一章 党的建设”章节。为进一步明
确党委设置及主要职责,现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前后对照
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十一章 党的建设 第十一章 党的建设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设 第一百九十二条 公司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规
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 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党委发挥领导作用,
数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公司 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公
党委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重要作用。 司重大事项。公司建立党的工作机构,配备足够数
第一百九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当事 量的党务工作人员,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
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必须经党 第一百九十三条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应事
委会研究讨论后,再由董事会或管理层作出决定。 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党委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 删除原第一百九十四条、第一百九十五条内容,编
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 号相应顺延
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
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建议。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党组织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按照中
国共产党章程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章 党委
第一百九十四条 公司设立党委。党委设书记 1 名,
其他党委成员若干名。符合条件的党委成员可以通
新增 过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董事会、
监事会、管理层中符合条件的党员可以依照有关规
定和程序进入党委。同时,按规定设立纪委。
第一百九十五条 公司党委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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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党内法规履行以下职责:
(一)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在公司的贯彻执
行,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战略决策,国资委党
委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重要工作部署。
(二)坚持党管干部原则与董事会依法选择经营管
理者以及经营管理者依法行使用人权相结合。党委
对董事会或总经理提名的人选进行酝酿并提出意
见建议,或者向董事会、总经理推荐提名人选;会
同董事会对拟任人选进行考察,集体研究提出意见
建议。
(三)研究讨论公司改革发展稳定、重大经营管理
事项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
建议。
(四)承担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公司思想
政治工作、统战工作、精神文明建设、企业文化建
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团工作。领导党风廉政建设,
支持纪委切实履行监督责任。
除上述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不变。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 年 3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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