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与中国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 《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和《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 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与中国 建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 服务协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审查,基于独立判断,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公司与中建材财务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有利于优化拓展 公司融资渠道,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融资成本和融资风险,并且 遵循平等自愿、优势互补、互利互惠、合作共赢的原则,定价原则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 交易事项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之规定,同意公司 本次关联交易。 (以下无正文)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