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76 证券简称:中国巨石 公告编号:2019-026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9 年 5 月 10 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浙江省桐乡市梧桐街道文华南路 669 号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3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632,147,18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46.6020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曹江林先生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 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9 人; 2、公司在任监事 4 人,出席 4 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部分高管列席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 1、 议案名称:关于巨石美国股份有限公司增资 5,000 万美元用于项目扩建的议 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31,778,572 99.9774 368,609 0.0226 0 0.0000 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桐乡生产基地配套员工宿舍建设项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 同意 反对 弃权 类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A股 1,631,714,572 99.9734 432,109 0.0264 500 0.0002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3.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3.01 曹江林 1,616,041,436 99.0132 是 3.02 张毓强 1,616,040,769 99.0131 是 3.03 蔡国斌 1,616,040,768 99.0131 是 3.04 常张利 1,616,040,769 99.0131 是 3.05 裴鸿雁 1,616,040,769 99.0131 是 3.06 张健侃 1,616,070,769 99.0150 是 4.00 关于选举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4.01 汤云为 1,621,843,084 99.3686 是 4.02 陆健 1,621,843,384 99.3686 是 4.03 王玲 1,621,873,385 99.3705 是 5.00 关于选举第六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得票数 是否当选 表决权的比例(%) 5.01 陈学安 1,590,215,210 97.4308 是 5.02 李怀奇 1,621,843,384 99.3686 是 5.03 胡金玉 1,590,245,209 97.4327 是 2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名称 序号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关于巨石美国股 份有限公司增资 1 140,995,838 99.7392 368,609 0.2608 0 0.0000 5,000 万美元用于 项目扩建的议案 关于公司桐乡生 产基地配套员工 2 140,931,838 99.6939 432,109 0.3056 500 0.0005 宿舍建设项目的 议案 关于选举第六届 3.00 董事会董事的议 案 3.01 曹江林 125,258,702 88.6069 3.02 张毓强 125,258,035 88.6064 3.03 蔡国斌 125,258,034 88.6064 3.04 常张利 125,258,035 88.6064 3.05 裴鸿雁 125,258,035 88.6064 3.06 张健侃 125,288,035 88.6276 关于选举第六届 4.00 董事会独立董事 的议案 4.01 汤云为 131,060,350 92.7109 4.02 陆健 131,060,650 92.7111 4.03 王玲 131,090,651 92.7324 关于选举第六届 5.00 监事会股东代表 监事的议案 5.01 陈学安 99,432,476 70.3376 5.02 李怀奇 131,060,650 92.7111 5.03 胡金玉 99,462,475 70.3589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议案表决全部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律师:晏国哲、贡嘉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 3 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 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 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 5 月 10 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