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19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2020-03-23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核
查和落实,现就有关情况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2019 年度对外担保情况
2019 年内,公司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巨石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保风险,履行对外担
保的决策和披露程序。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不存在违规担
保的情形。
公司 2018 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在 2018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至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30
亿元人民币及 9.5 亿美元。截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对外担保
合计 112.07 亿元(全部为对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占公司 2019
年末净资产的 71.63%,无逾期对外担保。
二、2020 年度预计对外担保情况
预计公司在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至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的相关期间内的对外担保额度为 130 亿元人民币及 9.5 亿美
元。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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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 2019
年度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名:
汤云为 陆 健 王 玲
2019 年 3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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