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巨石:中国巨石2021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材料2021-12-22
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材料
2021 年 12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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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材料目录
一、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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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一:
关于增补公司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
鉴于曹江林先生因工作调整辞去公司董事长及董事职务,根据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中国建材股
份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资格审查,拟提名倪金
瑞先生为董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至第六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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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倪金瑞先生简历
倪金瑞:男,中国国籍,1964 年出生,大学学历,高级会计师,
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曾任天津水泥工业设计研究院有限公
司财务总监、中材国际贸易(北京)有限公司执行董事、中国中材国
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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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二: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各位股东: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国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的相关要求,公司需
设立总法律顾问,并将总法律顾问的职责和聘任程序写入《公司章
程》。
根据上述实际情况,公司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前后内容对照如下:
修订前 修订后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 第一百零八条 董事会行使
以下职权: 以下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
和投资方案; 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
券及上市方案; 券及上市方案;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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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的设置; 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 理、董事会秘书;根据经理的提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
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 财务负责人、总法律顾问等高级
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 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奖惩事项;
理制度; (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 理制度;
方案;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方案;
事项;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事项;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
务所; 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 务所;
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十五)听取公司经理的工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作汇报并检查经理的工作;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
权。 部门规章或本章程授予的其他职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 权。
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超 董事会决定公司重大问题 ,
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应事先听取公司党委的意见。超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过董事会授权范围的事项,应当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 第一百二十五条 公司设总
经理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由董 公司设副总经理若干,由董
事会聘任或解聘。 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负责人和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 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和总法律
级管理人员。 顾问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 第一百二十九条 总经理对
董事会负责,行驶下列职权: 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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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
构设置方案; 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
制度; 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 (六)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 总法律顾问;
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 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的其他职权。 (八)本章程或董事会授予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的其他职权。
总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董 第一百三十四条 公司设董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 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 及公司股东资料管理、办理信息
披露事务等事宜。 披露事务等事宜。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 公司设总法律顾问,负责公
政法规、部门规章及本章程的有 司经营管理中的法律审核把关,
关规定。 推进公司依法经营、合规管理。
董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应
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及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请各位股东审议。
2021 年 12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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